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 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由县市、园区及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办理的区、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84件,其中: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1件,建议120件;自治州政协委员提案256件。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层层压实领导责任

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的生动实践,是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将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指导制定办理方案,做好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征求意见等工作,组织抓好措施落实,确保把办理工作的责任压实、工作抓实抓到位。

二、严格办理程序和时限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监督办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昌州人常发〔2018〕7号)精神,及时邀请州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机构研究讨论办理工作方案,于人大交办会后14个工作日内形成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案,15个工作日内形成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方案。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办理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经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副州长审核签字后分别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备案。州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进展情况,10月25日前办结并报送办理结果;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月25日前办结并报送办理结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0件以上的承办单位,还需同步报送办理工作情况总结。

对上年未办结的14件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相关承办单位要按照既定方案,持续跟踪办理,直至彻底办结,并于5月25日前向州人民政府报送办理情况报告。

三、切实提高办理质效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围绕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办成率和满意率作为衡量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办理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反馈;对于超出自治州权限、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目前无法办理的,承办单位应当在4月25日前形成书面情况说明,按程序审签并经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同意后,由承办单位向提议代表、委员解释答复。严禁承办单位层层转办、交由县市或本系统下属单位代办。

四、推行联合办理机制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认真落实“三见面”要求,通过座谈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进行联系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切实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对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要答复联名的每位代表,对政协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要答复第一提案人;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治州下发的《任务分解方案》中,排在第一位的为主办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办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共同推进办理;协办单位要积极作为,加强协作配合,共同进行研究论证,拿出方案付诸实施。坚决杜绝不研究、不沟通,相互扯皮、推诿的现象发生。

五、统一规范进行答复

各承办单位要按规定格式出具答复函(见附件),做到答复内容客观全面,落实措施切实可行,办理结果明确具体,函件格式规范统一。答复函由承办单位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电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意见填写要严格实行亲笔签名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答复函指定位置标注类别(见附件),即: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各承办单位上报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函和反馈表,要经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分管副州长审阅签字后,由承办单位统一报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备案。同时,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督办考核

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督办工作。交办会后州政府办公室将对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沟通、协商制定方案情况;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委员见面、座谈、走访、答复情况;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成率及代表、委员满意率等开展全覆盖督查。要强化联动督办,州政府办公室将积极主动参与州人大、州政协相关工作机构对办理工作的跟踪检查、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推动整改。要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对县市、园区及州直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各承办单位每月要将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印证资料上传至州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实行月评月考。今年州政府办公室开通了办理工作监督电话(2322252),对办理工作进行抽查督办,受理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问题,对办理工作实行动态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办理质效。

附件:

附件.答复函(样表).docx

附件.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样表).docx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关于《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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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 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7 18:39:5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2/2020-000011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04-17
文  号: 昌州政办发〔2020〕1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 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由县市、园区及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办理的区、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84件,其中: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1件,建议120件;自治州政协委员提案256件。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层层压实领导责任

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的生动实践,是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将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指导制定办理方案,做好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征求意见等工作,组织抓好措施落实,确保把办理工作的责任压实、工作抓实抓到位。

二、严格办理程序和时限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监督办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昌州人常发〔2018〕7号)精神,及时邀请州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机构研究讨论办理工作方案,于人大交办会后14个工作日内形成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案,15个工作日内形成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方案。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办理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经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副州长审核签字后分别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备案。州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进展情况,10月25日前办结并报送办理结果;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月25日前办结并报送办理结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0件以上的承办单位,还需同步报送办理工作情况总结。

对上年未办结的14件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相关承办单位要按照既定方案,持续跟踪办理,直至彻底办结,并于5月25日前向州人民政府报送办理情况报告。

三、切实提高办理质效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围绕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办成率和满意率作为衡量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办理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反馈;对于超出自治州权限、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目前无法办理的,承办单位应当在4月25日前形成书面情况说明,按程序审签并经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同意后,由承办单位向提议代表、委员解释答复。严禁承办单位层层转办、交由县市或本系统下属单位代办。

四、推行联合办理机制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认真落实“三见面”要求,通过座谈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进行联系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切实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对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要答复联名的每位代表,对政协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要答复第一提案人;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治州下发的《任务分解方案》中,排在第一位的为主办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办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共同推进办理;协办单位要积极作为,加强协作配合,共同进行研究论证,拿出方案付诸实施。坚决杜绝不研究、不沟通,相互扯皮、推诿的现象发生。

五、统一规范进行答复

各承办单位要按规定格式出具答复函(见附件),做到答复内容客观全面,落实措施切实可行,办理结果明确具体,函件格式规范统一。答复函由承办单位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电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意见填写要严格实行亲笔签名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答复函指定位置标注类别(见附件),即: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各承办单位上报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函和反馈表,要经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分管副州长审阅签字后,由承办单位统一报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备案。同时,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督办考核

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督办工作。交办会后州政府办公室将对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沟通、协商制定方案情况;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委员见面、座谈、走访、答复情况;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成率及代表、委员满意率等开展全覆盖督查。要强化联动督办,州政府办公室将积极主动参与州人大、州政协相关工作机构对办理工作的跟踪检查、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推动整改。要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对县市、园区及州直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各承办单位每月要将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印证资料上传至州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实行月评月考。今年州政府办公室开通了办理工作监督电话(2322252),对办理工作进行抽查督办,受理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问题,对办理工作实行动态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办理质效。

附件:

附件.答复函(样表).docx

附件.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样表).docx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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