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第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政治建设类19号提案的答复函
于峰山委员:
您提出的政治建设类19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对您长期关注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表示感谢,您的提案深入剖析了我局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建议,对我局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针对您提出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奠定执法规范基础
(一)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领域的裁量权进行全面梳理与细化。明确各执法环节的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形成详细且具操作性的裁量基准指南。例如,在食品领域行政处罚中,针对不同程度的食品标签瑕疵,规定了具体的裁量标准,避免处罚的随意性。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多轮次专题培训,深入解读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每位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并运用。截至目前,已累计培训500人次,培训覆盖率达100%。
(二)推进涉企执法“四张清单”。制定并完善《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清单内容通过官网、公众号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提高企业知晓度。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主动向企业讲解,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二、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理念
(一)贯彻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建立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当发现企业存在符合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在规定期限内企业完成整改的,依法不予处罚。今年以来,已累计办理首违不罚案件17件,轻微不罚案件19件、较低数额罚款案件数35件,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多个领域。例如,某小型超市因疏忽导致部分商品未及时明码标价,执法人员发现后,现场指导超市进行整改,并依据轻微免罚清单未予处罚。后续回访中,该超市已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二)运用柔性执法手段。除传统的责令改正外,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约谈警示等柔性执法手段。针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或行业性风险,组织集中约谈,提出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同时,通过上门指导、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三、建立跨部门监管新模式
制定印发《昌吉州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会商工作机制》和《关于报送“红黄绿”码监管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通过前端“做减法”(即压减事项),中端“动态调”(即完善清单+计划统筹),后端“精准管”(即实施差异化的分级分类监管)的系统思维,破解“多头检查”“重复执法”问题,构建“前段精简—中端动态—后端统筹”的全链条监管,计划2025年度检查频次较上年度同比减少40%,助推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加强制度动态管理
1.建立法规跟踪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国家、自治区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时收集整理与市场监管相关的法规变化信息。建立法规更新台账,详细记录法规名称、修订内容、生效时间等关键信息。
2. 定期清单评估与调整。组织开展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和“四张清单”的评估工作。邀请法律专家、企业代表、执法一线人员等参与评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根据评估结果和法规变化情况,及时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清单的有效性和适应性。调整后的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二)提升执法人员能力
1.深化业务培训。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四张清单”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定期开展集中培训、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加深执法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同时,鼓励执法人员自主学习,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提升自身法律素养。
2.强化执法监督考核。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和跟踪评价。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四张清单”的执行情况纳入执法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对严格规范执法、正确运用柔性执法手段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执法不规范、随意裁量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三)强化企业引导与监管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线上直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企业进行面对面宣传,重点解读政策的目的、意义和适用条件,消除企业误解,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2.完善企业整改监督机制。建立企业整改台账,对责令整改的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明确整改期限和复查时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如远程监控、大数据分析等,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加强与行业协会、社区等的协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浩 电话:135656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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