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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第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经济建设类5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5-19 17:19:41 来源: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自治州第十届政协会议经济建设50提案的答复函


孙国强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50号《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繁荣昌吉城市经济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昌吉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繁荣城市经济的关心和支持,截至2023一季度,全州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11.03万户,占全州市场主体的76.98%个体工商户在促进昌吉州经济繁荣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结合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现提出以下四项措施:

措施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着眼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草拟《昌吉州市场主体培育壮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措施二:广泛宣传《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印制《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宣传材料,通过政务服务窗口、微信朋友圈、节假日活动等方式宣传《条例》的立法主旨、重大意义及《条例》解读,让群众及时熟悉政策。

措施三:实现登记业务全程电子化。个体工商户均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和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许可事项。

措施四:全面落实经营者变更登记。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后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简化登记手续,实现个体户转让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更好发展。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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