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昌吉州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7-04 16:55:3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次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42/2023-000102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7-04
文  号: 2023年 第1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公布2023年昌吉州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关于公布2023年昌吉州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3 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食糖、糕点、蜂产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大类食品339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合格样品33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呼图壁县范军商行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阜康市小季水果蔬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昌吉市天天溢鲜园蔬菜水果商行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奇台县萨福坛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酸奶,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奇台县古城老磨坊食品厂(普通合伙)生产的酿造食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奇台县吉布库镇彦花油坊生产的葵花籽油和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奇台县牛学辉粉条加工厂生产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微生物污染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奇台县苏来曼酸奶加工厂生产的酸奶,酵母和脂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