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交财贸类14号建议的答复函
马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14号《关于在市场监督管理中加强行刑衔接的建议》收悉。对您长期关注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表示感谢,您的建议深入剖析了我局在市场监督管理的法治化建设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建议,对我局进一步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积极联络公安、检察院,沟通协调两法衔接工作,统一法律适用,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二)细化移送标准,明确操作规范。制定《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经济违法犯罪的协作制度》,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情节、造成的后果,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立案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院跨部门协同和上下级联动。对重大复杂案件,视情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精准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对案情复杂、案件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及时邀请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和公职律师参加会商。
(四)强化培训和宣传。开展“干部大讲堂”活动,邀请公安、检察院老师对市场监管领域涉及犯罪案件罪名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事责任立案追诉标准(移送标准)、移交程序的具体适用和相关文书制作使用等内容进行授课,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全州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如等节点,开展行刑衔接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行刑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
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肉制品类、酒类、化妆品类等专项检查31次,宣传培训15场次,查办案件6起,与检察院联合召开公益诉讼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工作座谈会,提供2024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台账,对州检察院反向移送62起案件督促相关县市局办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行刑衔接工作,立足长效机制,强化协同效能,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群众关切领域,强化行刑衔接的靶向性与威慑力,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浩 电话:135656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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