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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交财贸类第12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5-05-15 18:56:24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交财贸类第123号建议的答复函


魏新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123号《关于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其中:“不同的监管部门依据各自的法律法规和职责范围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这种多头监管模式导致企业在短时间内频繁接受不同标准和重点的检查,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同时,建议“州级建立综合查一次’检查机制,优化市场监管方式”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建立“综合查一次”所做的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州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印发《昌吉州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会商工作机制》,该机制经1次书面、2次座谈讨论,报请州政府同意于2025年3月6日正式印发执行,作为推进跨部门监管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3月7日何文秘书长代表政府主持召开专题推进会,对会商机制操作运行作了安排部署并提出目标要求。3月9日—12日,按照州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涉及综合查一次相关部门组成的学习考察组一行5人,先后赴上海市闵行区和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考察学习“综合查一次”。通过现场观摩、组织座谈、个别交流,认真学习沪浙两省在实施“综合查一次”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思路做法。借鉴吸纳内地典型经验做法,4月9日,加林副州长组织召开第2次专题推进会,会上州交通运输局和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试点的春耕农用物资、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情况汇报,州市监局局长张雷同志结合学习经验安排部署下阶段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州政府加林副州长结合试点领域汇报,针对会商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4月24日,州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关于报送“红黄绿”码监管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建立以守住红线底线为目标,在监管检查事项实施清单中,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重点监管领域,涉及的检查事项标记为“红码”监管检查事项,双随机抽查“黄码”事项,标记为“绿码”监管检查事项通过人工智能或数字化监管手段开展风险监测预警,以监测预警或投诉举报处理等触发式监管为主。

此项工作取得以下成效:通过整合多部门检查事项,结合数字化监管平台的应用,显著压缩了我州行政检查事项,提升了市场监管效能,并为企业减负增效。目前全州24个涉市场主体行政检查部门,其中司法局、数发局无行政检查事项,应急管理局涉及安全生产除外,共梳理354项行政检查事项,分别为涉安全底线红码事项28项,随机抽查黄码事项71项,无事不扰绿码事项255项,减少行政检查事项72%,依托数字化监管平台,从源头控制缩减行政检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动态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对标《昌吉州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第一版)》为基础,按照《会商机制》文件提出重点产业集群,牵头部门结合梳理出的“红码”事项清单和监管实际,梳理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第二版重点事项清单,明确牵头部门与配合单位职责,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跨部门综合监管办公室(州市监局)统筹汇总,州数字化发展局通过州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

2.统筹建立“内部+跨部门+双随机+非现场检查”四个计划。一是制定内部监管计划。各监管部门针对梳理的“红、黄、绿”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本单位内部监管计划,即重点监管“红码”事项制定年度重点监管计划,双随机抽查“黄码”事项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无事不扰“绿码”事项实施触发式监管。二是制定跨部门联合重点事项监管计划。以守住红线底线为目标,在监管检查事项实施清单中,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重点监管领域,涉及的检查事项标记为“红码”监管检查事项,在日常监管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计划,确保监管对象全覆盖或设置较高的监管频次,保证监管力量的安排。三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标记为“黄码”监管检查事项,均采用双随机抽查模式,形成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双随机监管计划。四是非现场(无事不扰“绿码”事项)计划。标记为“绿码”监管检查事项通过人工智能或数字化监管手段开展风险监测预警,以监测预警或投诉举报处理等触发式监管为主。

3.联合检查。横向联合,在重点领域,单一部门监管难以覆盖全链条风险,明确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参与部门以会商的形式,建立全产业链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解决监管过程中“各自为战”的问题。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中,牵头部门组织配合部门落实会商机制,重点明确“三个统一”(统一标准、统一派单、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统一检查内容与流程,整合检查清单,统一执法规范,制定《联合检查操作指引》,明确检查动作、证据固化规则、结果判定等内容。统一派单,上级专项整治和触发式任务提前向办公室报备,计划性任务提前通过办公室提交审批。统一行动,即闭环执行与监督,统一现场检查时间、程序、反馈,明确检查前见面会、分组检查、集中反馈等各环节。纵向贯通,针对监管对象,按照监管要求,州直部门统筹对口下级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原则上统筹检查一次,降低入企检查次数,精简无效检查。

4.抽查中全面运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州发改委牵头指导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建立分级分类、标准明确的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形成“综合+专业”信用评价专业指标评价体系。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联合抽查时,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落实差异化监管,准确、全面记录信用行为,及时归集共享信用信息,推送至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新疆),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5.大力推广非接触线上数字化监管模式。州数字化发展局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打通及信息共享,整合相关部门监管数据,开发多领域智慧监管应用场景。以大数据分析等数字化手段为支撑,对监管对象探索采用非现场数字核查或数字核查与现场检查混合的检查机制,提高检查质量,减少现场检查工作量和对企业的干扰。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伟  电话:1377925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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