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交财贸类7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春龙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79号《关于对电商平台食品安全加强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平台常态化监管。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健康发展。加强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开展“6·18”“双十一”等节点专项监测。常态化开展经营者合规指导,提升网络交易精准化监管能力。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调研,为日常网监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对短视频带货等“广告”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为新兴广告业态健康发展“导航”,为消费者知情权“护航”。
三是加强线上信息公示管理。督促电商平台严格审核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经营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及时更新。
四是加强审查登记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新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其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线上信息公示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审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及相关经营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及时更新;加强配送过程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督促配送人员保持配送容器清洁。
五是加强网络餐饮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对网红食品、无堂食外卖食品的抽检批次,发现问题隐患,督促落实整改。
六是建立网络餐饮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网络餐饮服务入网经营者存在的违法行为,如果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举报者进行奖励,以此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推动形成社会力量治理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 人:乔 艳 电话:1869940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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