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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科教文卫类1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5-17 21:35:53 来源: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科教文卫类11号建议的答复函


金磊代表

您提出的科教文卫类第11《关于依法整治餐饮外卖平台乱象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接到您提出的《关于依法整治餐饮外卖平台乱象的建议》后,我局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主要措施、保障机制、明确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等。该提案中提出了网络餐饮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如何做好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其次,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保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严格落实网络餐饮第三方交易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在2023年持续开展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具体的做法:一是对网络餐饮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约谈。3月中旬我局执法人员对昌吉市恒利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和义务,定期开展自查,严厉打击无证、套证等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网络餐饮审查登记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按相关要求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其有实体经营门店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三是加强线上信息公示管理。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严格审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经营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及时更新。四是加强配送过程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督促配送人员保持配送容器清洁。五是广泛开展网络餐饮服务诚信经营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法律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风险意识,督促其自觉守法经营,保障食品安全。印制《致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一封信》2800份,张贴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六是商务部门根据职责指导县市积极举办美食文化旅游节庆系列活动,宣传餐饮品牌,进一步促进餐饮消费,推进餐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一批骨干餐饮企业和老字号企业的发展,发展“餐饮+电商”等新模式,积极发展大众化餐饮。七是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发挥交警、便民警务站机动巡逻的作用,以交叉巡逻、循环巡逻的方式,始终将摩托车、电瓶车整治工作纳入每日交通勤务重点,统筹推进高峰勤务和常态管理,特别加大对外卖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第三,坚决查处网络餐饮经营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全州开展网络餐饮整治工作,共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建网站14家,检查入网经营餐饮服务提供者5112家。检查中发现问题25个(其中网络餐饮第三方交易平台未落实公示责任2起,其他食品安全问题4起;入网经营者未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的问题7起,其他食品安全问题12起),立案查处11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属立查立改的现场进行了整改,限期整改的已责成各县市局督促经营主体限期整改,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2023年我局已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按排部署,各县市、园区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网络餐饮交易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各部门管理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餐饮外卖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切实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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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曹晓冬 电话:0994-2526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