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农林水牧类31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李春龙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31号《关于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抗风险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知识产权工作尤其是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工作的重视和关爱。您在提案中对我州地理标志建设情况的分析非常全面,指出了当前我州地理标志产品存在的痛点问题,对如何做好地理标志产品宣传也提供了好的建议,其中不少建议与我们正在进行的工作不谋而合。借此机会将我州地理标志工作的相关情况与您进行沟通。
一、基本情况
多年来,州党委、州政府始终把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实现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昌吉州先后在农业农村部登记了1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了16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国家质检州局获批了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量达到了35个。并且在农业农村部积极争取中央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资金,累计对“奇台面粉”“玛纳斯萨福克羊”“木垒鹰嘴豆”“吉木萨尔白皮大蒜”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保护工程项目,累计投资2198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对地理标志农产品培优区域特色品种、建设核心生产基地、提升产品特色品质、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叫响区域特色品牌、建立质量管控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提升,为助力形成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作出了新贡献。同时,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最具基础优势和潜力的现代绿色农业入手,以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检验检测、统一宣传推介、统一营销运作的“四个统一”,加快提升“昌吉制造”字号农产品“昌吉品牌”,着力打造区域品牌,全力建设全疆生态精品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并逐步延伸拓展到城市、乡村、旅游、工业等领域,探索一条品牌带动,经济生态相得益彰、互促共进的绿色发展新路子。
我州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中,十分注重地理标志品牌的运用、管理和保护。一是加大地理标志培育力度。结合“新疆品质”区域公用品牌政策宣传,加快各类地理标志培育申报,目前我州已成功获批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6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启动实施了“天山北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二是推动地理标志与品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按照“一县一业一品”模式,推动10个县(市、区)结合各自的产业基础,选择1—2个有资源、有基础、有特色、有亮点的主导产业,或是具有地域特质化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来重点培育,打造了35个本土特色主导产业、地理标志产品品牌。2023年,昌吉州积极组织4个县市申报新年度国家农产品地理保护工程项目,牵头申报“天山北路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三是认真做好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工作。落实质量工作和打假维权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府与司法机关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形成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既维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等标志权威,又促进品牌可持续发展、提升品牌公信力。
通过加强地理标志品牌的运用、管理和保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各类公共品牌资源效益得以进一步发挥,有效服务“三农”,助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区域经济发展。近年来,“奇台面粉”“奇台土豆”“玛纳斯碧玉”“老龙河西瓜”“木垒鹰嘴豆”“古城酒”“呼图壁奶牛”“吉木萨尔大蒜”“阜康打瓜籽”“阜康蟠桃”等地理标志产品已发展成为当地的重要产业,产品销量逐年走俏,平均溢价25%以上,有效带动当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下一步打算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吸收借鉴,融入今后昌吉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规划,夯实发展基础,制定激励机制:
(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一是对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等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全面反映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总体状况。二是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营销推广,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地方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抓,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品牌运营机构等共同管理的格局。
(二)加大宣传,提升价值。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一是通过走基层、访企业,面对面、一对一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进行政策解读宣讲,宣传品牌战略的重要意义,宣传农产品“地标”申请、注册、保护的有关知识,加深乡村、企业对政策的认知了解。二是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品牌建设优惠政策,充分运用各类媒介,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地理标志品牌有关法律宣传。宣传和推广普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有关知识,营造品牌创建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通过帮扶以及平台搭建、载体建设等,办好各类重点农产品推介展会,组织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参加各种有影响力的知名展会,引导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宣传与销售相结合,统一标识、统一商标、统一宣传推介,展示地理标志产品的人文内涵和独特品质,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宣传推荐和营销建设充分展现全州地标农产品的知晓率和认识率、不断提升昌吉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公众认同度、知名度和美誉度。四是支持地方政府开展以地理标志产品为主题的节庆活动,推动地理标志与农业观光旅游对接,将特色农业与旅游、服务业有机结合,着力打造农家乐、生态旅游等特色项目,促进农业、旅游业和三产服务业的共同发展。
(三)加强注册、保护管理。加强昌吉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构建自治州农产品品牌保护体系,提升农产品经济价值,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加强调研。持续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挖掘、梳理各地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并建档造册;对条件成熟、史料齐全、具有与产地、人文环境等有关的特征性指标,符合条件的特色产品及时整合资源指导申报、注册。二是加强指导。本着有利发展和便于管理的原则,指导好申报地成立申报机构、特征性指标挖掘、申报材料撰写等工作。
(四)规范管理,做强产业。一是加强行业帮扶指导。加强行政帮扶,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制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和生产规程,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推行标准化、规模化经营,推动“地标”产业发展。探索建立专项抗风险资金储备工作机制,提供一定资金支持,如遇市场风险及不可抗因素可先进行支持补助,以保障机制为农户坚强的后盾,以此保障地标产品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标志管理使用。进一步加强标准宣贯和标准实施的监督,促进生产企业积极申请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扩大使用地理标志的企业数及使用量。加强对当地企业的原料生产基地的地点、面积以及产量等情况的核实及备案登记,测算相应数量的地理标志专用标识,完善企业台账管理,溯源追查。紧紧围绕州党委、州政府农业规划要求和自治州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积极扩展与大学院校、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的联系,协助推进各县市区特色产业品牌建设扶持和区域品牌打造,深化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提升,挖掘地理标志价值潜力,引导、培育和扶持绿色产业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有效提高我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五)加大支持,示范带动。一是积极申报、落实农产品地理保护工程项目。将保护和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作为推进自治州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的重要内容,选择符合自治州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的产业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示范带动力较强、生产管理规范有效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推进申报。通过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地理保护工程实施,不断加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技术服务,增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争取更多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建设农标示范区,示范带动相关产业的规范生产经营,积极扶持和培育地理标志产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三是制定激励机制,将激励措施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相结合,切实发挥龙头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四是积极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升级,扶持和带动地理标志产品产业链的形成,扶持服务型企业的发展,引导地理标志产品收购、销售、出口以及深加工产业链条的形成。
(六)加大保护,完善监管。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网络,完善打假机制,形成“行业自律、部门保护、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体系,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坚持以质量抽检、拉网式清查为基本手段,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带有地理标志商标包装物的印制监管,严厉查处未经申请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冒充地理标志产品行为、假冒驰、著名、名牌产品、绿色产品等虚假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产品检测管理,对地理标志品牌产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验检测并纳入“一品一码”管理,实现检测结果与追溯平台的信息对接,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实行退出机制,取消其地理标志公用品牌使用资格,确保产品质量,维护自治州地理标志品牌公信度,全面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增强昌吉州地理标志影响力。
再次感谢您对自治州地理标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函复。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汪 洋 电话:0994-238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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