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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3-02-15 12:25:1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重视关键少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班子成员进行了理论研讨发言。全局以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干部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区州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的学习。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工作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开展2021年度述法工作,在政府网站发布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建立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区局事项清单进行比对认领和梳理确认,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共有事项449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351项,行政强制22项,行政检查3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二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让市场主体准入更便捷。制定《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对市场监管部门所有涉及企业经营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截至目前共办理证照分离改革登记5727件。督促成员单位积极落实本行业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所有涉及企业经营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照后减证准入”“准营同步提速。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在全州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企业办理登记时在新疆市场监管登记和许可审批系统由申请人根据经营项目勾选相应的经营范围,无需手动录入,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便捷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截至目前全州共办理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19197件。四是推进简易注销改革,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促进市场新陈代谢,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各类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优化注销平台功能,对部分存在轻微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待其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制定简易注销改革服务指南,并在政务大厅公示。截至目前全州办理简易注销3351 2022110月办理简易注销360户。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统筹协调各县(市)和州直各成员单位,编制完成了《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全州市场监管领域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共发起和接收双随机抽查任务132项(其中部门联合44项、内部系统88项),抽查主体2812户,已检查1613户,检查结果100%公示。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共享至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一是配合做好重要领域立法及立法调研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昌吉州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等32个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做好《专利法》、《自治区专利实施与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执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废止4自治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按时报州司法局。

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程序等进行了规范,明确履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决策

)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食品安全领域执法力度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校园食堂、小饭桌、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2120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600余家次,食品销售单位754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24家,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2起,罚没金额28万元。二是加强药品安全领域执法力度,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查办两品一械案件98起、疫情防控用品案件2起,罚没款99.7万元,移送公安药品涉刑案件3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领域执法力度,派出9个指导组下沉各县市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帮扶,累计开展5轮特种设备领域安全专项检查,抽查检查企业144家,特种设备3823台(件),下达监察指令书64份,排查隐患172项,立查立改39项,限期整改133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全州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25件,结案14件,罚没款73.8万元,案件数较往年同比增长38%四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农资产品、电动自行车、成品油、消防产品及絮用纤维制品等专项整治,排查重点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主体389家次,完成地膜、滴灌带抽样45批次,发现问题隐患49条,对发现问题督促主体立即进行整改;加强对国家、省级、州本级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不合格产品企业及经营者后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有不合格后处理39件,已办结27件,正在办理12件,立案2起。五是推行柔性执法,积极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扶持帮助,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纠错的空间,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结合,通过宣传引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方式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为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宽松环境,助力经济恢复发展。今年以来,全州系统适用免罚清单案件28件,未发现违规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做出停产停业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挂牌成立行政调解室,确定3名干部为行政调解员,明确行政调解室的工作职责制度及调解纪律,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聚焦行业监管重点,对12315各类投诉案件分类梳理,督促各县市(园区)落实属地责任,及时消除隐患,坚决不发生任何因消费者投诉引起的群体性信访案件,相关科室紧盯食品、特种设备、药品、产品质量等重点监管工作。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所属各支部又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解读内容,通过分批学、持续学,做到干部职工学习全覆盖。

)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总局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严格遵守办案时限要求,法规科积极加强案件审核工作,开展全州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案卷质量。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依托昌吉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透明化,保障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政务公开专区设立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办理结果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今年以来累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9条。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信用监管体系。全面归集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及时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办案科室及时准确录入行政处罚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协调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及时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全州已归集行政许可1.98余万条、行政处罚1.06余万条,双告知推送近2.47万条,联合惩诫发送统计48条,接收219条。二是强化互联网+监管思维,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围绕市场监管重点,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集中整治,重点对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及重点食品进行整治;加大工业产品监管力度,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电线电缆、玩具文具等儿童和学生用品等强化监管;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保健市场、农资、直销传销等市场的整顿工作,加大消保维权力度,规范网络交易、预付卡、格式合同等市场行为;紧盯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高风险设备,确保电梯发生故障时,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救援,第一时间脱困,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科室督促检查,相关科室主抓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合力推进,把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坚持以训促学,以学促行,根据综合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结合十大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医疗领域、产品质量领域、汽车服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特种设备、食品安全领域的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5期执法办案培训活动,累计20名科级干部进行现场教学授课,全州累计240余名干部职工参训,有效增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三是认真参加7期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借助逢九必讲学习平台听取专题法治培训课程,通过听取专业老师的授课培养系统性法治思维,提高学法用法意识,今年以来全州系统累计1700余人次以视频会议形式参训。四是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基层干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班》,通过国家总局网络学院APP参与视频培训,全州系统干部通过观看网络课程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执法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体制还不健全。

(二)监管资源与日益增长的监管对象、持续扩大的市场规模不相匹配,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边界不清,人员力量薄弱。现有综合监管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经费保障不到位、执法装备相对落后,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求。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2023年工作思路。

州市场监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州局党组确定的各项中心工作,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秉持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部门,为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1.坚持党的领导,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再上新台阶。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把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摆到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2.推进科学决策,厚植市场监管制度根基。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未经过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发布;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对本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二是全面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加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

3.健全完善法治实施体系,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对内合理界定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对外依法厘清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职责边界,促进市场监管职能更加优化、依法履职更加高效,进一步调整完善权责清单。二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4.严格规范执法,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新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音像记录规定,综合运用文字、音像等方式实现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执法文书制作的指导,增强文书的规范性、严谨性;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

5.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积极构建市场监管法治监督新机制。一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发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有效预防执法风险、廉政风险;强化舆情监测,认真调查新闻媒体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规定,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运用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能力;积极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主动公开到位;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6.提升履职能力,全力展现市场监管法制队伍新风貌。一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快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全面融合,锻造一支政治坚定、担当作为、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加强市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多层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各类教育培训;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积极完善与市场监管工作相适应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立法论证、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法律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