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吉州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州林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昌吉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昌吉十六条具体措施》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林草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强化思想引领,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全面领导。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自治州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自治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自治州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重点任务逐项分解至党总支、各党支部、局直属单位及机关科室,明确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一是聚焦重点深化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纳入重点学习计划,深入宣传学习。二是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规范党组、党总支及支部学习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要求。年内,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及县级干部均在重要会议上作了专题法治讲座,以“关键少数”带动 “绝大多数”。三是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全州林草系统干部参与 2025 年度行政执法全员培训,目前全系统已有 144 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协调县市林草部门参加自治区林草局专项业务培训 10 场,累计参训 60 人次,有效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四是拓宽法治宣传参与渠道。组织党员干部利用“法宣在线”、保密观、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及“法治庭州”公众号进行学习与测试。全年组织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2次,累计180人次,实现法治学习全覆盖。
(二)优化政府职能,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提升涉林草用地项目审批效率,针对项目核心办理环节,将原20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保障项目按时开工。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间;严格落实“即报即批、即报即转”原则与“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要求,有效防范“未批先建”等问题,同时,为重大项目、民生急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全州重点项目落地。二是依法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坚持把好建设项目用地前 置手续关,严格按照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安排,根据林草项目审核审批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会议,集体研究、充分会商、依法高效办理建设项目涉及征占用林地、草原等行政审批事项。2025年我局依法依规办理征占用林草地审核审批项目共计780件。三是主动提供精准服务。通过设立咨询专线、指派业务骨干驻点答疑等多渠道模式,为企业提供全面准确的业务咨询,确保企业便捷获取林草征占政策法规、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清单等关键信息。结合企业项目类型、规模及选址,提供精准个性化指导,明确项目批准文件、用地红线图、植被恢复方案等核心材料清单,帮助企业在规划初期规避林草征占合法性风险,有效减少因前期论证不足导致的报件受阻、项目延误问题。
(三)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公众参与,确保所有重大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与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与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签定聘请法律顾问合同,2025年法律顾问已为我局提供涵盖规范性文件审核、合同文书把关、行政执法案件指导等多领域的专业法律支持19项,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1场,为依法行政筑牢保障。持续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2025 年通过网站专栏公开政务信息 220 余条,信息发布规范有序,未收到社会群众反馈异议。
(四)强化应急管理,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结合“大排查、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防火知识。各县市联动开展防火宣传月活动,普及法律法规。防火期内(3月底至11月中旬),州林草局每日2次对各县市单位进行防火调度。截至目前,全州未发生一般及以上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二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持续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巡护和疫源疫病主动监测预警,累计开展巡护监测207天,对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等候鸟迁飞集中地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抽查3次,共采集572份候鸟粪便、羽毛等样品,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暂未发现异常情况。三是持续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全州各级森防机构充分利用“3·3野生动物保护日”“3·12植树日”“5·12防灾减灾日”“8·15全国生态科普宣传”等活动,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宣传。深入林区、苗圃、乡镇等,对群众感兴趣的经济林病虫害、城市园林常见病虫害的防治措施进行科普。利用展板、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开展《植物检疫条例》《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累计举办科普讲座7场次,宣传覆盖群众超800人,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州本级累计上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生态保护建设类宣传信息10篇。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局工作职责,从思想认识、政策落实、作风建设、制度机制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通过梳理精准查找出存在法治建设与林草核心业务融合不够紧密、基层林草法治基础较为薄弱的问题。针对此项问题,我局通过加强执法人员相关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制订党员干部年度学法清单。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线上课堂等形式,实现林草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全覆盖。聚焦《森林法》《草原法》等行业法律法规,结合“普法宣传月”“世界环境日”等节点,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林草法治意识,夯实林草法治建设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重点建设项目落地需求,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依法压缩林草地使用、项目核准等事项办理时限,落实建设项目先行使用林草地政策,完善容缺办理机制,明确容缺事项清单和办理标准,主动协调项目建设单位补齐相关手续。依托州本级财政项目,率先在全疆试点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依法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加强对基层审批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放管结合、权责统一。
(三)规范文件制定,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遵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根据上位法修订和林草工作实际,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加强文件出台后解读和跟踪评估,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掌握实施效果,确保政策措施合法合理、务实管用、权威有效。
(四)强化执法监管,建设高效规范林草机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林草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联动机制,主动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打造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诚信的林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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