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03 |
文 号: | 昌州林草字〔2023〕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23年林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创新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
根据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2〕26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2〕261号)下达我州2023年林业项目任务,以及《自治州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年度任务,现将各县市(园区)2023年林业重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造林绿化工作
全州完成人工造林3.38万亩,封育7万亩,退化林修复1.2万亩(其中:包括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项目乔木造林0.4万亩、灌木造林1.2283万亩、退化林修复0.6953万亩)。
自治区下达的2023年造林补助项目任务,各县市(园区)要严格按照州林草局审查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封育任务要按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大纲编制实施方案,3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一式七份(含电子矢量图)报州林草局。各县市(园区)要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退化林分修复技术规程》(LY/T 2786—2017)、《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等相关规定,10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各县市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二)村庄绿化工作
全州完成35个村庄绿化建设任务,其中:自治区级村庄绿化24个、自治州级村庄绿化11个。各县市(园区)要严格按照《乡村绿化美化技术规范》(DB65/T 4395—2021)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建设,10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2%以上(各县市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自治区级村庄绿化项目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任务和技术要求,以及州林草局审查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自治州级村庄绿化由县市根据分配的指标,结合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确定,已经享受自治区、自治州村庄绿化项目的村庄原则上不再纳入。州级村庄绿化要按照自治区级村庄绿化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以县市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3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一式七份(含电子矢量图,矢量图属性含落地上图所有因子)报州林草局。
(三)退耕还林工作
各县市(园区)要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要求,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先验收、后兑现”程序,严格落实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要求。各县市、农业园区要督促退耕户履行管护义务,禁止弃管、复耕等行为,验收不合格地块要继续开展补植补造,补植补造地块禁止林粮间作。各县市(园区)要继续加强补植补造,完善退耕还林档案,提前做好退耕还林国家级核查迎检工作。审计整改中涉及退耕还林占用基本农田的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县林草部门要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调,将符合变更条件的退耕还林地块纳入国土年度变更;不符合国土变更标准的,县市要积极落实地块,按政策等量置换,变更作业设计。
(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2〕261号)要求,各县市要做好42.82万亩沙封区管护维护补偿及5个监测站点运行维护项目建设工作,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项目可行性并严格按照《大纲》编制实施方案,原则上方案批复后不再变更。各县市10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上报年度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工作总结和成效监测报告(各县市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县市(园区)要把林业生产任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拿出具体的举措,抓紧抓好,确保任务落实。要加大协调财政、集体、社会等各方面的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林业生产工作。
(二)定期报告进度。根据自治区林草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2〕261号),做好项目绩效监控工作,2023年2月25日、5月25日、8月25日、11月25日前向州林草局报送绩效监控结果,每月20日前向州林草局报送本单位《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单》。按照自治区林草局相关处室的要求,为及时掌握造林进度情况,各县市(园区)春秋季造林期间于每月1日、11日、21日向州林草局上报造林进度。
(三)加强日常管理。各县市(园区)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加强日常管理,以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确保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同时,州林草局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实地调研,以指导各县市(园区)推动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附件:昌吉州2023年林业生产任务分解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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