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州级河流河长名单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河(湖)制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河(湖)长制工作“1+3+6”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州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昌吉州州级河流河长名单子以公告。
按照自西向东的顺序,公告如下:
塔西河 河长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王燕
呼图壁河 河长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鸣
三屯河 河长 州党委常委、昌吉市委书记秦伟
三工河 河长 州党委常委阿不都热依木·哈力克
四工河 河长 州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孟汉江
甘河子 河长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孙继洲
开垦河 河长 州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教育工委书记李翠玲
白杨河 河长 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勇
联系电话:0994-2331950
昌吉州全面实施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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