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期巡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Z024/2019-000046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9-03-18 |
文 号: | 昌州河长办提示〔2019〕1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做好汛期巡河工作的通知 |
昌州河长办提示〔2019〕14号
关于做好汛期巡河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局:
3月16日,州党委书记、总河长王国和同志在州水利局呈报的《昌吉州春季防汛水库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高度重视,安排指挥好我州春季防汛、水库安全,确保不出事”,州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要协助河长围绕春季防汛及水库安全,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河长巡河,切实督促各级落实防汛安全主体责任,请你们对标对表抓好落实。
昌吉州全面实施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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