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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实施河长制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2 16:18:1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7-000274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7-10-12
文  号: 昌州河长办〔2017〕1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实施河长制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面实施河长制宣传舆论引导及科普教育工作,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根据《自治州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对昌吉州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的制度保障。

(二)大力宣传国家、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的理念思路。

(三)大力宣传昌吉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在举措、进展成效。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河湖保护意识。

二、宣传安排

(一)开展户外宣传。各县(市)要因地制宜,抓紧进行河长制户外宣传。一是要按照自治区有关河长制公示牌设置管护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在三级河流流经人口较集中、人员活动较多的乡(镇、街道)河段设置河长公示牌,公示牌要设立在河岸醒目位置、公路边、临街等便于群众查看的地方。二是尽快确定固定位置张贴、涂刷统一的宣传标语。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大门外悬挂河长制宣传标语横幅,特别是沿街各单位要在办公楼临街一侧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城乡各类橱窗、宣传栏以及乡村主干道、村委会、学校、连片居民点等重要地段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宣传标语。三是有LED电子屏幕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出租车LED顶灯,可以滚动播放河长制宣传标语。商场、宾馆、广场、公园、车站、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户外电子屏幕分时段滚动播放河长制宣传标语。四是通过制作或购买河长制宣传画,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访惠聚工作点、学校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五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结合水法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二)实施系统宣传。各级政府宣传部门,要将河长制宣传作为长期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年度宣传要点,作出具体安排部署。通过在当地主要媒体开辟专栏、专题,组织媒体进行集中采访等方式,对河长制工作进行系统宣传。

(三)加强公益宣传。制作或采用凸显河长制主题的公益宣传片,在当地广播、电视台有关媒体作系列公益宣传,有一定的播出频率。

(四)采用融合宣传。河长制宣传可以与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治理等专项活动进行融合宣传。

(五)推行“五进”活动。河长制宣传工作推行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五进”活动。把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河长制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等宣传到乡村、企业、社区、校园、机关以提高全社会保护水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水资源的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立足本部门、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精心设计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既要贯彻落实区、州河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形成合力,又要结合各自实际,发挥工作创造性,做到目标明确、方法得当、措施有力、特色鲜明。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爱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宣传教育的良好格局,传递全社会在实施河长制工作中的正能量。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宣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全社会治水、节水、护水意识,全民参与实施河长制工作,并注重活动的长期持续开展,及时、踊跃上报活动信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平台,加强治水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开展河长制工作“五进”活动,是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地各部门要以治水活动为契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爱水惜水护水教育融入实际工作中,在工作中打造有效载体和特色品牌,推动形成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各级河长办应对“五进”活动进行督导,对活动组织有声有色,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四)把握原则,严守纪律。严守宣传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重要报道要按程序送审,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不能为曝光而曝光,对整改情况及时回访报道。

附件:1.河长制宣传标语

      2.河长制“五进”活动

昌吉州全面实施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1:

河长制宣传标语

1、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2.三级河长,生态护航

3.河长为治河护河担责,大众为爱河管河添彩

4.绿水青山人人向往,河长制度时时护卫

5. 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6.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7、让青山常在,让绿水长流

8、依法治水、科学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

附件2:

河长制“五进”活动

一进:河长制工作进乡村活动内容。各县(市)要组织宣讲队到村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我爱家乡水”等主题宣讲活动,做好水资源与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珍惜水资源,爱护水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市)

二进:河长制工作进企业活动内容。向企业发放“助力河长制,从企业做起”倡议书,引导企业积极支持河长制工作,做河长制工作带头者和实践者,推进企业自身产业转型升级,自觉抵制污水违规排放,义务担任义务河长、名誉河长,切实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责任单位:经信委、各级工业园区)

三进:河长制工作进社区活动内容。开展有“饮水思源”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倡议书,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手机短信等渠道,展示相关文字、图片、视频宣传河长制工作的政策、重要意义,培养社会公众的治水理念和生态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市)

四进:河长制工作进校园活动内容。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堂主题班会,制作一期专题黑板报,展示一批主题手抄报,发放一份倡议书,开展一次“河长小助手”活动,引导广大师生成为节约水资源,爱护水环境的倡导者和先行者。(责任单位:教育局)

五进:河长制工作进机关活动内容。开展“节水机关”建设活动,各单位要在单位相应位置张贴醒目的节水标语,鼓励使用节水器具,引导干部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杜绝“长流水”。开展一次“爱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活动,组织干部辅助“河长”开展清扫河岸垃圾、违法排污监督等治水护水工作,发挥广大机关干部在河长制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带头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