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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经济建设类2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5-05-30 19:06:28 来源: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石林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方面的建议经济建设28收悉。经与州财政局、人民法院协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出物业公司清收物业费缺乏司法保障;一方面表现为司法维权渠道狭窄,另一方面表现为不良司法导向。

州人民法院会同昌吉市人民法院针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人民法院在办理物业纠纷案件中发现,涉及物业纠纷的诉讼案件基数庞大,仅靠司法诉讼方式无法全部化解。为着力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努力实现物业纠纷的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法院积极构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种渠道的衔接机制,最大限度整合解决物业纠纷的各方力量,努力实现物业纠纷的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针对提出政府部门尤其是财政局不能及时落实疫情优惠政策对应的财政补贴,导致物业公司承担了疫情的费用减免,却不能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陷入资金困境。

我局就此事向州财政局发送了《关于协助办理政协提案的函》。州财政局根据其工作职责对该函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给予了回复:昌吉市已制定相关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昌吉市提出申请。州本级尚未出台疫情期间相关优惠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5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赵易多    联系电话:0994-232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