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社会建设类第51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
社会建设类第51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胡钰妮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51号《严谨高空抛物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住建行业的关注与关心,提案中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恳,非常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州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我局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高空安全”纳入企业管理体系。
一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将禁止违章搭建、高空抛物等行为列入装修管理规定,办理装修时对业主和装修公司尽到告知义务;并对装修行为加强监管,加大巡查频次,杜绝高空抛物行为。二是加强对小区建筑外饰物及高层阳台的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在遇到恶劣天气时,及时提醒全体业主将室外摆放的杂物收进室内,防止杂物落地伤人。三是对于居民反映高空坠物隐患时,物业从业人员应及时派员到场处理,记录相关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发生高空抛物造成居民财产或人身安全损失的,还应及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取证,查找肇事者。四是通过设立公益广告或宣传栏加强小区内高空抛物、坠物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醒居民不向外扔杂物,并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避免被意外的高空抛物损害。
二、加强多部门联动管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进行综合整治。
由各县市(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指导物业服务企
业对于高空抛物坠物造成实质损害的,应快速有效联合社区、公安等部门依法严肃惩处,以彰显法律震慑力;未造成实质损害的,对侵权人视情节给予批评警示教育,或给予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赵易多 联系电话:232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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