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自然资源局2025年3月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3-18 17:27:58 来源: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2025n年3月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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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身份证4417811981****4昌市自然资罚(矿)字〔2024〕14号无证开采曾某2024年10月未经批准,擅自在昌吉市某镇某村采挖砂石资源,经勘测单位实地勘测并出具《砂石方量测量计算报告》采坑挖方量为3825.1立方米,根据《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3825.1立方米砂石原料总价值为11475.3元(每立方米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矿产行政处罚)》
罚款1、责令曾某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2、没收无证开采的矿产品违法所得11475.3元(3825.1立方米*3元/立方米);3、处以无证开采矿产品违法所得20%的罚款2295.06元(11475.3元*20%=2295.06元)。
合计罚没款13770.36元(11475.3元+2295.06),大写金额:壹万叁仟柒佰柒拾元叁角陆分。
罚没款13770.36元2025.3.7昌吉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