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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4:39:48 来源:昌吉州财政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函[2021]30号)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1]629号)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中所采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州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大公开主体,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制度建设情况。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州财政局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安排,各科室密切配合,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重点公开内容。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预决算、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地方政务债务情况公开。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认真做好州财政局政府信息目录的编制和公开工作,继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1

2021年通过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更新发布文件、信息、政策等108条

1.重点领域工作公开。州财政局围绕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逐步加大公开力度,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2021年,州直预算单位实现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全覆盖;全面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继续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

2、专项领域工作公开。落实好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

3、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州财政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实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2021年新增“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停止拨付财政资金”的1项其他行政权力;推进具体行政行为结果信息公开,公开了1项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及时发布国家和自治区设立、调整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文件,动态调整、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4、本部门信息公开。公开了州财政局2021年度预算信息、2021年度决算信息,并按照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信息。

5、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1年,州财政局共承办代表建议、提案6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   业

科研机   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无此类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下达1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未有异议,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连续性重视不够,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职工还没有真正树立“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意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积极,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内容掌握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2022年,昌吉州财政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州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继续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尽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二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操作规范,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提高答复的精准性,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网站等宣传媒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四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此类事项。

联系人:吴军

联系方式:1899955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