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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1 14:31:28 来源:昌吉州财政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依照《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2〕328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价指标的通知》(昌州政办通〔2022〕42号)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中所采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州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大公开主体,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制度建设情况。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州财政局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安排,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各科室密切配合,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重点公开内容。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预决算、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地方政务债务情况公开。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认真做好州财政局政府信息目录的编制和公开工作,继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涉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行政处罚等信息。

3.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重点领域工作公开。州财政局围绕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逐步加大公开力度,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2022年,州直预算单位实现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全覆盖;全面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继续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

2、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州财政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实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发布国家和自治区设立、调整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文件,动态调整、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本部门信息公开。公开了州财政局2022年度预算信息、2021年度决算信息,并按照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信息。

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2年,州财政局共承办代表建议、提案4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 业

科研机 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2022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条,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已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反馈,全部答复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连续性重视不够,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职工还没有真正树立“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意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积极,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内容掌握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昌吉州财政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州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继续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尽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二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操作规范,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提高答复的精准性,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现实屏、网站等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四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联系人:杨灵均

联系方式:15199377509

昌吉州财政局

2023年1月29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依照《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2〕328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价指标的通知》(昌州政办通〔2022〕42号)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中所采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州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大公开主体,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制度建设情况。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州财政局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安排,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各科室密切配合,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重点公开内容。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预决算、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地方政务债务情况公开。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认真做好州财政局政府信息目录的编制和公开工作,继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涉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行政处罚等信息。

3.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重点领域工作公开。州财政局围绕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逐步加大公开力度,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2022年,州直预算单位实现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全覆盖;全面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继续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

2、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州财政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实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发布国家和自治区设立、调整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文件,动态调整、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本部门信息公开。公开了州财政局2022年度预算信息、2021年度决算信息,并按照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信息。

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2年,州财政局共承办代表建议、提案4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 业

科研机 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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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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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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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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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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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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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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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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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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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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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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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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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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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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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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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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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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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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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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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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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条,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已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反馈,全部答复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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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连续性重视不够,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职工还没有真正树立“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意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积极,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内容掌握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昌吉州财政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州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继续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尽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二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操作规范,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提高答复的精准性,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现实屏、网站等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四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联系人:杨灵均

联系方式:15199377509

昌吉州财政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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