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7/2019-00003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03-07 |
文 号: | 昌州财会〔2019〕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编制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通知 |
各县(市)财政局,州直各委、办、局、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
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掌握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通知》(新财会〔2019〕13号)要求,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通知》(新财会〔2015〕5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为确保编报信息真实可用,提高编报质量,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按时保质完成编制报送工作。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州本级各部门于2019年3月11日—3月25日期间将审核汇总报告报至州财政局会计科。各县(市)于2019年3月25日—3月29日期间分批将审核汇总报告报至州财政局会计科。州财政局将于2019年4月2日前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二)加大数据准确性审核力度。各县(市)、各部门单位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准确编制和报送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汇总并报送内部控制报告。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大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力度,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同时要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三)开展分析应用,加强监督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探索应用大数据技术,挖掘内部控制报告价值,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各县(市)、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内部控制编报工作的监督指导,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同时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各县(市)财政局负责本地区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及汇总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报告审核工作,抽取一定比例内控报告实地调研检查,挖掘内控建设优秀案例、同时找出内控建设存在问题,按时保质完成工作并上报的同时,形成对实际工作有借鉴作用的工作报告,全面反映本辖区内控建设现状,2019年以报告为基础针对内控建设薄弱环节开展内控工作。
(二)各主管部门、局负责本部门(局)系统内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及汇总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针对本行业内控建设中存在的新点、亮点,进行行业内交流,促进行业内内控建设整体提升,同时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2019年针对内控建设薄弱环节开展内控工作。
(三)各单位具体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工作,认真梳理单位内部预决算数据、全年开展政府采购、单位资产管理、合同订立、建设项目开展等经济业务,实事求是填报本单位内控报告。对特殊事项进行编报说明。按时报送单位内控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采取纸质和电子版同时上报方式。其中:纸质版报告为本地区(部门)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报告应当由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汇总单位公章。电子版报告包括填报软件导出的.jio格式文件,内容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纳入汇总范围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
(二)为确保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顺利开展,财政局将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组织全州相关人员参加财政厅将举办的面授+视频业务培训,使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开展分层次、全覆盖同步培训。请各县(市)、单位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统筹安排时间,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州财政部门负责完成对县级财政部门数据和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工作,逐级上报,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市)内部控制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州财政局会计科。州本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州财政局会计科。州财政局将在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四、建立追责机制
(一)各县(市)财政局、各主管部门(局)未按时报送编制报告的,将向所在县(市)、部门(局)主要领导通报,作为该县(市)、该部门高级会计师评审、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和集中培训的审核条件之一,在自治区会计人员诚信系统做扣分处理,记入档案。
(二)各县(市)财政局、各主管部门(局)报送质量不高、数据不真实的,将作为2019年内控报告检查重点单位,向所在县(市)、部门(局)主要领导通报,作为该县(市)、该部门高级会计师评审、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和集中培训的审核条件之一,在会计人员诚信系统做扣分处理,并记入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编报范围。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涵盖全州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即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包括纳入和未纳入预决算报告编制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但不包括纳入预决算报告编制范围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填报软件。内控报告电子版要求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软件导出的.jio格式报告文件。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及编制手册、教学视频等在自治区财政厅官方网站http://www.xjcz.gov.cn下载。
(三)检查监督
州财政局将根据各部门、各县(市)报告审核情况,抽取一定比例的部门单位,对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检查评比。检查结果将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工作联系
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报告编制中有问题、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
政策解答
州财政局联系人电话:
王全智 叶洪0994-2522262
技术服务: 徐 涟 13999159994
裴小雪 15299121993
马可可 1519900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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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财政局相关科室要适时督促分管的部门(单位)按时上报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州本级部门内部控制报告上报单位分工协作科室: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国库支付中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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