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21/2016-000071 | 信息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18 |
| 文 号: | 昌州财综〔2016〕2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转发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自治州党委各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市、园区)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综〔2016〕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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