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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8 10:25:2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次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21/2016-000071 信息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6-08-18
文  号: 昌州财综〔2016〕2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转发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自治州党委各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市、园区)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综〔2016〕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