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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法人KEY'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9 10:30: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次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21/2016-000064 信息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6-07-19
文  号: 昌州财资管〔2016〕1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转发“关于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法人KEY'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局,昌吉州准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法人KEY‘的紧急通知”(新财资管[2016]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顺利完成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州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将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填报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明细表》(详见附件),所有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7月25日前报州本级财政局资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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