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5〕138号),现将昌吉州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公开如下:2015年昌吉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5.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0.8亿元)。2015年末昌吉州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8.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0.44亿元,专项债务27.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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