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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8-30 19:15:2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15年度自治州本级部门决算已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州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库〔2016〕20号)要求,现将州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自治州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自治州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自治州与各县(市)、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制定调节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承担自治州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自治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自治州本级和全州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完善自治州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税收法规草案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拟定减免税规定和对自治州预算影响较大的临时和特殊的地方税减免事项;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自治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自治州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负责制定自治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自治州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6、负责制定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和执行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自治州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

7、拟定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管理国债资金,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

8、参与拟定自治州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自治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自治州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9、会同自治州有关部门管理自治州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会同自治州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自治州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自治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1、管理和指导全州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业务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自治州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

13、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自治州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局机关内设的16个行政科室,单设昌吉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昌吉州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昌吉州乡镇财政管理局、昌吉州财政票据管理中心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昌吉州财政基建投资审核中心、昌吉州财政信息网络中心、昌吉州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昌吉州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

州财政局编制人数94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3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8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3人。财政局实有在职人数89人,其中:行政在职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69人,事业在职20人。退休人员3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财政局本级决算和昌吉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决算。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自治州本级部门单位应当公开22张部门决算报表,表格从部门决算中导出。具体包括:

(1)收支总表2张:《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支出决算表9张:《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支出决算明细表》、《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3)财政拨款收支表9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4)《资产负债表》。

(5)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19515221.42元,其中:“财政事务”17878630.07元,较上年度增加了34% ,“农业综合开发”311591.35元,较上年增加了22%。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是调整了工资和地方津补贴标准,人员经费增加。

其他收入856110.46,其中: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434.3元,援疆工作经费400000元,公益岗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补贴256167.04元。

二、 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21006799.6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7331.88元(工资福利支出10019368.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9490.55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08472.49元);项目支出6909467.72元。

三、 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以前年度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470573.04元,本年度收支差额-635467元,年末结转结余1835105.32元。

四、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总数899402.64元,其中: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8709.44元,较上年度减少26%;公务接待费决算40693.2元,较上年度减少44%。

会议费支出91002元,较上年度增加22%。

培训费支出87754元,较上年度增加30%。

附件1:昌吉州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昌吉州农业综合开发办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