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州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5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艺术剧院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职责任务:发展地方特色文化艺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主要项目:民族歌舞音乐节目和新疆曲子剧的创作、演出;新疆曲子、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保护与传承;艺术研究与普及推广;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
(二)内设机构
职责任务:发展地方特色文化艺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主要项目:民族歌舞音乐节目和新疆曲子剧的创作、演出;新疆曲子、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保护与传承;艺术研究与普及推广;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
(三)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115名,领导职数7名,其中:副县级3名,正科级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现在正式在册职工105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101名。
二、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总收入1839.8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746.4万元,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来弥补93.48万元。2015年总支出1839.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8.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2.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1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我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拨款。2015年出国境费用为0,公务用车运行开支8.7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9.6万元。因15年业务量减少出疆演出。公务接待运行开支1.2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09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单位在公务接待方面制定出台了《公务接待制度及标准》,严格按照制度对接待人数、陪同人员、餐数、标准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我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一辆,业务用车6辆,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车和演出用车工作。我单位今后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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