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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8-30 18:44: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州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库〔2016〕20号)要求,现将州国土资源局2015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自治州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的责任。组织拟订自治州国土资源发展规划;研究拟订自治州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依法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土地、矿产案件的行政复议。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自治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组织编制自治州基础测绘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指导和审核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市)矿产资源规划、基础测绘规划。

4、承担自治州耕地保护责任,使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自治州耕地保护和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指导和组织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论证、审核报批、项目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自治区和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听证、发放工作。

5、承担及时准确提供自治州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和组织实施自治州土地资源的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统计的有关规定;负责自治州土地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年检和土地确权勘界工作;负责地籍调查、土地权属勘界机构资质的审核;建立自治州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动态监测。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办法;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依法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7、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资料的审查;负责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日常和动态管理工作。

9、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管理和地质遗迹的保护;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网的统一管理;组织监测、监督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

10、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负责拟订上报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负责安排并监督检查自治区和自治州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建立和实施国土资源财务行政收费管理制度,负责监督自治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指导监督自治州国土资源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地籍统计、财务统计工作,指导并监督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务、统计工作。

12、负责自治州国土测绘的行政管理,审核测绘单位资质;对测绘资质单位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数据变化监测和综合分析。

13、负责并指导自治州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内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纪检监察室、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环境科、矿产资源储量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科、规划信息科、执法监察科。

另下设昌吉州处理调节土地草场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信访办、卫片办。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国土资源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州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单位本级

2

第二部分 昌吉州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昌吉州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情况:州国土资源局2015年收入11682.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59.14万元,其他收入:123.57万元。支出1554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63万元,项目支出14617.57万元,结余11825.84万元。

二、本年收入11682.72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1559.14,其他收入123.57万元。2200101款行政运行782.51万元,2200110款国土整治4235.78万元,2200120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安排的支出976.47万元,2200199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10万元,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14万元,2121202款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42万元,2121203土地整理支出5519.02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总额为15544.20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26.63万元。

2、项目支出14617.57万元,包括:2121202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3161.09万元,2121203土地整理支出5547.20万元,220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782.51万元,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0.19万元,2200110国土整治4235.78万元,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30万元,2200120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1347.39万元,2200199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16.23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13.8万元。

四、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度累计结转和结余11825.84万元, 其中: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825.84万元,包括:土地整治项目结余11092.93万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经费123.14万元,矿产资源专项结余609.77。结转和结余款项将继续用于2016年度支付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察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业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年度内无出国(境)支出;车辆运行费用支出60.22万元(包括整理项目支出17.57万元),与上年支出75.43万元相比,下降了20%,下降原因:我局加大对车辆的管理,外出派车时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尽量压缩外出检查时间。公务接待费支出6.78万元(包括整理项目支出5.87万元),与上年支出6.55万元相比基本持平。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37万元,与上年1.94万元相比上升了7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承办了自治区测绘工作援疆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66万元与上年0.52万元相比上升的原因是,我局经过国土资源厅、州组织部门同意委托浙江大学对我州国土资源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

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州国土资源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487.8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7.84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5号),安排昌吉州国土资源局财政拨款预算813.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96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州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9.06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1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0.3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管理部门检查、考察、调研指导工作时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8.7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矿政、地政业务检查验收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2.5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55.3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承办了自治区测绘援疆会议,完成了我州不动产登记的前期工作、卫片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矿政专项管理及区、州两级安排的土地整理项目的检查验收等工作增加了公务开支,工资制度改革、差旅费制度的调整等因素增加了人员支出。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小于决算数,差异是由于本年度人员级别变动、工资变动,实际发放工资和地方津补贴标准提高,以及退休费、社保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决算数据增大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有固定资产994.6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328.02平米,价值256.36万元,一般公务用车7辆、价值231.14万元,其他办公用资产43.96万元(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综合机房等电子设备及办公用桌椅、文件柜等办公家俱)。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全州国土资源工作持续、协调发展,各项重点工作按期完成。

(1)使用州级财政资金安排土地整理项目12个,建设规模8.47万亩,投资额9300万元。

(2)编制昌吉州矿产资源“”十三五规划,预算资金60万元。

(3)积极配合开展自治区投资土地整理项目19个,建设规模12361.84公顷,预算资金16335.23万元。

(4)完成“访惠聚”工作任务;为喇嘛昭村和潘家台子村争取土地整理项目,投入资金1582.91万元。利用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先后11次深入住村点开展调研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投入42.44万元,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为村集体年增收5万元。

2、2015年单位取得绩效目标考核一等奖

资金发放办法总体原则

(1)奖勤罚懒、不搞平均主义,从实际出发。

(2)个人绩效奖金的上下幅度不超过10%。

(3)个人绩效奖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重复发放。

分配依据

(1)严格执行昌州绩发[2016]2号文件。

(2)按照单位2015年度州局机关各科室绩效考核办法得分计算所得奖金。

附件:昌吉州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