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昌吉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区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州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服务规程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的意见;负责区、州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指导县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经办管理;负责全州社保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承办州直范围内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费用征收及待遇审核和支付等经办服务工作;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档案查询和社会化管理等公共服务。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宣教科、综合业务科、基金核算科、基金管理一科、基金管理二科、数据信息科、稽核科、档案管理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征缴科、社会保险关系管理科、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审核科、机关事业养老待遇审核科、工伤失业待遇审核科、待遇复核科、医疗生育待遇复核科、医疗生育待遇复核科、异地医疗费用结算科,共有内设科室20个。内设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
(三)人员编制:昌吉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核定事业编制80名。领导职数5名(正处级2名,副处级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0名。目前实有干部职工65人,其中领导6人。聘用公益岗人员1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本级
…
第二部分 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公示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经费总收入为3972.52万元,资金来源为州财政拨款等。本年度经费总支出3491.94万元,本年度结余480.58万元。
本年度收入、支出、结余同比上年分别增加514.32万元、268.33万元、343.36万元,同比增加15.5%、8.3%、250.2%。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经费总收入为3972.52万元,资金来源为州财政拨款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共计3604.6万元,上年结余137.22万元,其他收入230.7万元,其中:公益岗补贴:29.6万元,数据中心设备更新费、自助查询机购置费:200万元,利息收入1.1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经费总支出349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56.39万元,公用支出210.81万元,代发原昌吉州宾馆退休人员津补贴147.03万元。项目支出2077.71万元。其中:本局项目支出527.71万元,代发企业等各种补贴1550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末经费结余480.58万元,都为项目经费结余。其中:信息化建设经费96.97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目经费235.61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4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4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1.7万元,同比上年下降0.26%,其中:公务用车费10.64万元,同比上年下降0.19%,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同比上年下降0.93%。培训费支出3.53万元,同比上年下降64.31%。
六、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年度经费预算总收入为1262.6万元,资金来源为州财政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262.6万元,比上年增加预算105.29万元。
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预算收入38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4.6万元,其他收入230.7万元。增加预算2572.7万元,其中:补发职工调整待遇194.93万元,代发企业各种补贴资金588.79万元,离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958万元, 2014年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经费151万元,2014年度自治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经费269万元,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补助经费34万元,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专项工作经费80万元,2015年社会保险代办员补助经费25万元,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工作经费20万元,2015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补助经费10万元,深入基层“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经费、个人补助7.3万元,非税收入3.98万元。其他收入230.7万元(公益岗补贴:29.6万元,数据中心设备更新费、自助查询机购置费:200万元,利息收入1.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6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减少27万元,降低了12%。主要原因是:
1、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
2、继续从严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3、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规范财务管理活动。
(二)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三)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以德为先、以干为要、以廉为重,着力抓好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工作继续走在全疆前列。全年全州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5.36万人(含离退休人员),征收养老保险基金15.97亿元,分别完成任务的102.09%和117.79%;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7.97万人,征收基金12.33亿元,分别完成任务的100.87%和114.27%;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26.07万人,征收工伤保险费0.88亿元,分别完成任务的100.23%和111.82%;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20.20万人,征收生育保险费0.64亿元,分别完成任务的100.6%和110.35%。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16.95万人,征收失业保险费1.53亿元,分别完成任务的100.41%和129.0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2015年我州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50家“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之一后,我局结合昌吉州实际,制定了《昌吉回族自治州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此项工作得到了主管部门和昌吉州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作为我州2015年民生工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的绩效考核的内容,确保工作能顺利推进。
2015年我局被确定为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后,我局将试点工作分为制定实施方案,编写标准、宣贯试运行和评估验收四个阶段。一年来,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查阅资料上万份,参考法律法规近千项,修改文稿20余次。制定完成由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三大类的165个标准构成的昌吉州社会保险标准体系,受到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人社部、相关标准化专家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我局局长吴建琴也被推荐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成为全疆首位获此殊荣的个人。
八、专业名词解释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是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采用综合标准化方法,开展以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为主要内容,以实现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良好、公众满意度高为目标,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探索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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