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库〔2016〕20号)精神,现将昌吉州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对全州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承担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拟定自治州人民政府立法(议案)年度计划,上报州人民政府审议;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自治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草案的起草、审查、修改工作,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工作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听证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所属部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工作。
3.负责对自治州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4.负责自治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自治州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工作;编辑出版自治州单行条例、规范性文件汇编,组织翻译、审定自治州单行条例民族语言文本。
6.指导自治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州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总结交流自治州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依法纠正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7.负责依法审查自治州本级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依法审查和确认自治州本级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负责全州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协调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承担自治州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案件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工作;受州政府领导委托,承办涉及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其它诉讼事务。
9.负责自治州本级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研究提出需要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建议。
10.承担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相关职责;组织指导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负责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11.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综合业务科、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
(三)人员编制
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列行政编制6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列工勤编制1名。
二、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我单位2015年决算数收入1,139,037.98元。
行政运行899,037.9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0,000.00元。
2.我单位2015年决算数支出1,199,978.74元。
行政运行899,037.9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940.76元。
3.我单位2014年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60,940.76元。
行政运行60,940.76元。
4.我单位2015年决算三公经费58,502.01元。
公务接待费7,2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272.01元。
第二部分 昌吉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吉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州政府法制办公室财政预算收入113.90万元,财政预算支出119.99万元,2014年决算年未结转和结余6.09万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财政预算收入收入113.9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6.07万元,其他收入7.8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包括:行政运行82.07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4.00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州政府法制办公室本年度总支出119.99万元。基本支出89.90万元、项目支出3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68.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2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32万元;项目支出中办公费18.25万元、差旅费等2.6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80万元。
四、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4年州政府法制办公室结余6.09元。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法制办公室“三公”经费决算总数5.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决算5.13万元,较上年增加1.63万元,上涨31.77%,主要是因为我办车辆已经属于超年限运转,当年进行了大修,费用增加较大,同时因行政执法力度加大、政府两部立法多次调研,车辆较上年使用上也更加频繁;公务接待经费决算0.72万元,较上年减少0.42万元,降低58.33%全年接待8次,110人次。
六、政府法制办公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5年年初财政下达预算87.13万元,年终预算119.99万元,年终比年初增加32.86万元,财政预算增加的原因:一是行政运行经费预算追加;二是2015年在职及离(退)人员工资、津贴的增长。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州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经费支出11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0万元、项目支出30.09万元。
2015年州政府法制办公室运行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政年初下达的各项预算支出指标,除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和调资因素外,财政预算支出基本与上年持平。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做到,一是基本经费支出除每月支公积金、社保、维稳费、电话费、公务用车燃料费等刚性支出外,根据单位经费情况合理支付已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文印费等,财务核算及时,内容客观、真实;二是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预算项目内容进行分类支出及核算;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程序,认真使用好单位各项财政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财务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5年州政府法制办公室资产总额为46.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5.44万元,固定资产为41.04万元。资产总额较上年减少20%,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减少10%(核销部分固定资产)。
(三)政府法制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州政府法制办公室认真执行财政预算,不断加强财务管理、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流程,规范使用财政下达的各项经费预算。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5.85万元,其中接待费0.72万元,较上年减少0.42万元降低了58.33%。二是改善办公条件,积极从办公经费中挤出资金,更换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三是加强车辆运行管理,强化行车安全教育,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现车辆安全行驶无事故,2015年车辆维修费、油耗费较上年同期上涨31.77%,主要是因为我办车辆已经属于超年限运转,当年进行了大修,费用增加较大,同时因行政执法力度加大、政府两部立法多次调研,车辆较上年使用上也更加频繁。四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程序。坚持物品采购手续齐全;五是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开支严格把关、严格审批。六是坚决杜绝各类违规津(补)贴的发放:七是大力压缩会议经费,从源头上控制和落实好厉行节约的各项指标;八是在财务管理中坚持“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票据报销实行多笔联签。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在财务预(决)算中,严格按照上级主管单位的工作要求,认真编制、报送预(决)算报表;按要求公开预(决)算“三公”经费。
上一篇: 昌吉州动物疾控中心...
下一篇: 昌吉州中医医院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