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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8-30 13:07:2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单位概述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全州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实施办法。

2、制定全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州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全州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建设、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4、监督和指导全州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监督和指导全州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6、监督和指导全州法律援助工作。

7、负责对自治州辖区内监狱、劳教所的监督、协管工作;负责自治州特殊刑释解教人员的接送工作。

8、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负责拟订全州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指导全州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制建设、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9、指导和管理全州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具体负责全州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11、指导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县市党委做好全州各县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监狱、劳教所领导的考核配备工作,负责全州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惩戒工作。

12、指导全州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州司法行政干部的培训工作。

13、负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4、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司法局决算包括:昌吉州司法局本级决算、昌吉州法律援助中心决算等。

纳入昌吉州司法局2015年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司法局本级

2 昌吉州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  昌吉州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无)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无)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无)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昌吉州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2854528.43元,本年收入为10451505.33元,本年支出10619915.73元,结转和结余2686118.03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2854528.43元,本年收入为10451505.33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10619915.73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运行及项目支出。

四、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结转和结余2686118.03元。主要原因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尚未完工。

五、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为251089.26元、会议费1000元,培训费13793元。“三公”经费中接待费22801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的检查调研及各地州司法局来人的接待,车辆维护费为228,288.26,用于单位12辆车辆的日常维护。培训费13793元,主要用于各类党校学习、外出学习培训费用。

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5年度支出基本按照年初预算进行,因有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故2015年度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变化较大。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都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使单位顺利开展业务工作,维持机关正常运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辆8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附件:昌吉州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