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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安监局2015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8-30 19:22:5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州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库〔2016〕20号)要求,现将州安监局2015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自治州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2、承担自治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自治州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管委会、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承担自治州工矿商贸(煤矿除外)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自治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监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类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宏观监管工作。

5、承担自治州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依法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6、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工矿贸易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7、组织自治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依法组织自治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自治州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分析预测自治州安全生产形势,发布自治州安全生产信息。

8、负责自治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9、指导、协调自治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对自治州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负责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进行审查和管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10、指导协调和监督自治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负责自治州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州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3、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安监局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工商贸企业监督管理科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三)人员编制

截止2015年底,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列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3人。设车辆编制5辆,实有公务用车4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安监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安监局本级部门决算。

纳入昌吉州安监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安监局本级

第二部分 昌吉州安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昌吉州安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情况:州安监局2015年收入80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36万元,其他收入40.40万元。支出67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56万元,项目支出387.96万元,结余249.81万元。

二、本年收入806.76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766.36,其他收入40.40万元。2150601款行政运行289.56万元,21506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7.50万元,2150699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443.30万元,2299901款其他支出6.4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总额为677.5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89.56万元。

2、项目支出387.96万元,包括: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122.65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58.91万元,2299901款其他支出6.40万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度累计结转和结余249.81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49.81万元,包括:21506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3万元,2150699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44.38万元。结转和结余款项将继续用于2016年度专家查隐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班组建设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五、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年度内无出国(境)支出;车辆运行费用支出26.23万元,与上年支出27.72万元相比,下降了5.37%。公务接待费支出1.97万元,与上年支出3.07万元相比,下降了35.83%。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38万元与上年0.65万元上升幅度较大,原因:经州委组织部批准,举办了第一期全州各县市安监系统业务骨干福建培训班,所有培训相关费用由援疆办核拨到我局,由我局承担。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州安监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13.17万元。州安监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3.17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5号),安排昌吉州安监局财政拨款预算213.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3万元。安全生产检查经费15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州安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9.6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1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0.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管理部门、对口援疆省及兄弟地州检查、考察、调研指导工作时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56万元,比上年度190.96增加98.60万元,增长51.63%。主要原因:本年因工资改革、发放维稳费、举办培训班等因素,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均有较大幅度增加。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小于决算数,差异是由于本年度人员级别变动、工资变动,实际发放工资和地方津补贴标准提高,以及退休费、社保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决算数据增大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有固定资产27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价值140.88万元,其他办公用资产138.85万元(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照相机等电子设备及办公用桌椅、文件柜等办公家具)。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全州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全面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15万元安全生产检查经费,年中拨付52.5万元非税收入返还资金用于弥补日常公务经费和安全生产检查经费不足,年末已完成预算指标。

(2)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全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00万元,其中:拨付我局专家查隐患专项150万元、企业班组建设奖励专项60万元,拨付安委会办公室(与州安监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隐患排查治理专项104.91万元,本年支出130.91万元,上年结余60万元,本年结余244.39万元,结余继续用于2016年专家查隐患及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班组建设项目。

2、2015年单位取得绩效目标考核一等奖

资金发放办法总体原则

(1)结合单位实际,不搞平均主义,个人绩效奖金的上下幅度不超过10%。

(2)个人绩效奖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重复发放。

分配依据

(1)严格执行昌州绩发[2016]2号文件。

(2)奖勤罚懒,结合单位2015年度平时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年度考核结果。

附件:昌吉州安监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