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2、研究并提出自治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州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3、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情况;及时稳妥地解决民族间、宗教间、教派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配合政法部门抵御、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颠覆活动,并提出对策、建议。
4、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执行,及时报告和研究处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拟订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参与组织民族自治地方庆典活动。
5、参与制定自治州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研究提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组织调查研究农牧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并承办扶贫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做好与发达地区科技、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分配使用和国家给予自治州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和项目选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治州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协助解决自治县、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问题。负责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6、参与研究制定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政策、规划,组织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自治州相关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自治州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存在的特殊困难;承办发达地区经济、技术、人才援助和扶持有关事宜;组织参加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指导新疆回族古籍的规划、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7、 组织对我州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我州少数民族人权情况报告等事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培养规划并组织落实。
8、贯彻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引导和推动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9、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使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组织开展 “和谐寺观教堂”、“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双五好”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创建和评选;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帮助或协调的事务。
10、组织协调自治州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和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和有关民族宗教的对外交往等工作;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活动;负责朝觐的组织工作。
11、指导和检查民族宗教系统的业务工作;加强同地区部门的联系,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安排下,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2、贯彻实施有关清真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自治州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自治州生产、经营、加工清真食品的企业、个体经营者以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单位内设清真餐饮的监督检查。
13、负责全州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对自治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民族政策、法律方面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开展,对县市和有关部门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14、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州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对全州民汉文字行文和民汉语言的使用情况依法进行监督;负责推广普及国家通用的普通话、规范汉字和规范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负责管理全州各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和全州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制定全州“双语”学习工作发展规划、具体措施并提出表彰奖励办法;协调、指导全州开展“双语”学习活动。主管全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全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职称评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州普通话水平测试、规范汉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正字、正音的培训和测试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市)、各部门执行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
15、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设两个下属事业办公室:少数民族古籍办、民族团结创建办;4个内设科室: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清真食品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吉州民宗委(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昌吉州民宗委单位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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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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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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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昌吉州民宗委(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昌吉州民宗委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992740.3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257523.99元,其中:2012301行政运行4356223.99元;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10000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38300元;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00元;2299901其他支出28000元。
2、其他收入1735216.31元。
本年支出10234893.37元,其中:1、基本支出4356223.99元,包括:2012301行政运行4356223.99元;2、项目支出5878669.38元;包括: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94906.87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38300元;2070399其他体育支出3260513.68元;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00元;2299901其他支出759948.83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992740.3元。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5257523.99元,其中:2012301行政运行4356223.99元;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10000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38300元;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00元;2299901其他支出28000元。2、其他收入1735216.31元。
三、部门(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0234893.37元,其中:1、基本支出4356223.99元,包括:2012301行政运行4356223.99元;2、项目支出5878669.38元;包括: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94906.87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38300元;2070399其他体育支出3260513.68元;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00元;2299901其他支出759948.83元。
四、部门(单位)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和结余928831.06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928831.06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134477.4元(自治州朝觐带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5993.43元;
3、公务接待费用64055元。
4、会议费支出150618.5元,
5、培训费支出205397.4元,
2015年“三公”经费总支出524525.83元,较2014年 “三公”经费总支出730402.64元,减少205876.81元,下降28.1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支出134477.4元,2014年支出138657.3元,减少4179.9元。
分析原因:自治区民委文件核准2015年朝觐带队人员标准为67238.7元/人,较2014年69328.65元/人人均降低2089.95元,故因公出国费用有所降低。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支出325993.43元,2014年支出529245.34元, 减少203251.91元。
分析原因:2014年自治区民运会在昌吉州召开,故车辆运行费用较高,2015年此项开支减少同时我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车辆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公务接待费用, 2015年支出64055元,2014年支出62500元,增加1555元。
分析原因:由于我州是颧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故全国及全疆各地来我委调研,学习经验批次较多,在我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数,压缩公务接待支出的情况下仍稍有超出上年。
4、2015年会议费支出150618.50元,2014年会议费
支出133798元,增加16820.5元。
分析原因:2015年新增召开民族团结现场观摩会等工作会议支出。日常会议费支出我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支出及人数,。
5、2015年培训费支出205397.40元,2014年培训费支出252358元,减少46960.6元。
分析原因:日常培训费支出我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培训标准,控制培训批次及人数,压缩培训费支出。
六、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办公费217082.93元;培训费2690.4元;邮电费14448元;取暖费41030元;差费34876.5元。
(二)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年末数115905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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