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部门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0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站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的职责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建筑市场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州直单位和中央、自治区驻州单位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具体事宜;负责对全州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建造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从报建、开标到后期检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全州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及监督;对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依法提出予以纠正和查处的意见;负责受理招投标情况的备案,跟踪检查合同的备案及编制标底的情况;负责全州招标代理中心的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无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列编制5名。
二、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46.01万元。
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7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9.42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6.04万元。
(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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