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自治州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全州规划事业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全州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组织、指导编制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以及各类专业、专项规划,指导边境口岸的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全州各县市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权限内城市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核准工作。
(3)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核发建设用地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4)负责规划行业和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推动规划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乙级、丙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和规划设计单位的验证工作。
(5)负责组织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和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监督管理,负责自治州城乡规划的行政执法管理,查处各县市城乡规划的重大违法建设项目及违法案件,受理城乡规划行政复议案件。
(6)负责组织、指导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城建档案资料管理。
(7)参与自治州国土和区域规划以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8)负责城市雕塑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建筑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
(9)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共有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规划管理科
3、规划稽查科
4、村镇规划管理科
5、园区规划管理科
6、规划执法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城乡规划管理局部门决算仅包括:州城乡规划管理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昌吉州城乡规划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各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昌吉州城乡规划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年收入575.52万元,本年支出582.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35万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5年,本年收入575.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5.52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年支出582.5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58万元。
四、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和结转83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万元。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为8.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为零。
(2)公务接待费1.62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7万元。
比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3%,本年未组织出国(境)培训、考察,未购置新车,保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同上年相比,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下降27.69%,原因是持续上年度编制项目多而本年新编制项目数较少;支出上升72.65%,原因是各项规划编制工作均在进行中,按编制进度本年付款项目较多。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支出313.0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177%,主要原因是按规划项目编制进度本年付款项目较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一方面,每年对各科室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其中,对5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全部制定规划编制目标,在向政府申请项目时提报详细目标信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本年度预算目标和金额等,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另一方面,严格规范项目支付程序。规划编制成果需经专家评审论证、上级部门验收通过,方可履行支付手续。
八、专业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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