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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昌吉州2021年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29 11:33:2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县(市)科技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州战略,坚持“四个面向”战略布局,选拔和培养一批具备创新创业优势、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为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昌吉州重点人才计划实施方案》(昌州人才办字20211号)和《昌吉州科技人才专项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昌州科字202123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1科技人才专项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范围

庭州创新团队计划和庭州青年计划(指南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申报须知

1.申报单位(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2.州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县科技局、园区科技管理部门等推荐单位应结合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认真遴选推荐,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3.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以所附各类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的申报指南要求和申报书(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为准。

三、申报与推荐方式

1.申报单位根据个人(团队)申请、单位研究、内部公示的程序进行推荐申报,根据所报计划类型对应填写申报书(A4幅面,双面打印,一式五份,电子版刻光盘一并报送

2.州直事业单位由州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推荐,县(市、园区)属企事业单位(及驻州单位)由所在地科技局审核(盖章)推荐。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模板电子版在昌吉州人民政府官网昌吉州科技局网站“公开事项”下载。

四、申报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限制申报范围:

1.申请人已入选昌吉州同级人才计划中的其他类别人才计划

2.申请人或团队已入选上级人才计划,且项目未验收未结题

3.申请人或团队同一研究内容的项目(课题)已经受上级人才计划支持的;

4.项目涉及的个人或团队成员、申报单位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5.申报指南明确提出申报限制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昌吉州科学技术局自创区建设与科技合作科

联系人:高晓阳刘靖09942344017

址:昌吉市延安北路54号州政府综合楼226室

附件:1.2021年昌吉州科技人才专项—庭州创新团队计划申报指南

2.2021昌吉州科技人才专项—庭州青年计划申报指南

3.庭州创新团队计划申报

4.庭州青年计划申报书

昌吉州科学技术局

20211028

附件1-2021年庭州创新团队计划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1年庭州青年计划申报指南.docx
附件3-庭州创新团队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4-庭州青年计划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