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岩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61号《关于关爱中学住校生身体健康的
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中学寄宿生早餐补助及学生营养改善现状
目前国家、自治区尚无中学寄宿生早餐补助的相关管理规定,昌吉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学生营养健康、生长发育状况,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好学生营养改善:
一是为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负担,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0〕10号)文件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农村100%,城市40%;补助标准: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非寄宿生(贫困面:30%;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生活费的开支。
二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面30%),平均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生活费的开支。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韩晓岩委员相关意见对学生发育成长均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我们将结合意见做好以下工作。
督促各学校并通过班队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大力宣传中学生吃好早餐的重要意义,家长与学校共同督促学生吃好早餐,关注学生饮食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联 系 人:侍倩 电话:235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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