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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社会建设类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5-17 19:57:15 来源:教育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樊欣章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 10号《关于推进我州中小学“明亮工程”全覆盖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昌吉州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并给予我们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中小学生爱眼护齿行动”的民生实事项目和自治州党委、政府2024年计划实施的中小学教室“明亮工程”,全面改善全州学生用眼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州教育局按要求组织实施全州中小学普通教室护眼灯安装改造。

二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昌吉州普通教室照明不达标改造任务数,州教育局多次进行摸底核实,明确各县市具体改造任务,并层层分解到具体实施学校。同时向州人民政府申请州级财政资金,目前项目事项已经州人民政府重点项目会议审议通过,州教育局正在积极推进,目前已完成护眼灯安装改造项目的意向公开,正在制定招投标方案。

三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室健康照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州教育局制定《昌吉州中小学教室健康照明改造实施方案》及《昌吉州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按照实施方案及时间进度要求,计划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采购招标工作,做好施工准备,充分利用暑假学校施工黄金期,7月底前完成工程量不少于60%,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2024年改造任务。

四是州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项目技术指引,加强施工过程监督与管理,严把工程质量施工和验收关,防范出现教室照明设备改造方式不适宜、灯具安装不规范、照度不达标、灯具等设施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确保中小学教室护眼灯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最后,感谢您对昌吉州教育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高度关注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让代表放心,让家长满意。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联 系 人:侍倩                 电话:2357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