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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社会建设类第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8-19 11:20:12 来源:昌吉州教育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社会建设类第84号提案的答复

 

于钦沛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84号《关于加快推动乡村教育振兴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昌吉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昌吉州教育局党组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提案进行了专题讨论,并指定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此提案。

一、“十四五期间”昌吉州在加快推动乡村教育振兴方面所取得的相关成绩:

(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十四五”以来,昌吉州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制定《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昌吉州“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一是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以城市覆盖盲区、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为重点,近三年投入3.9亿元完成17所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增加学位5580个,城镇公办园覆盖面逐年扩大。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五个同步”,建立规划、建设、管理等措施和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制定《昌吉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成30所配套园的治理,普惠性资源总量逐年增加。二是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农村在园幼儿每生每年2800元免费教育保障机制,每年有近3万余名幼儿享受到区、州惠民政策,实现学前三年免费入园。落实城市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按照每生每年600元标准为主城区14所公办园和40所普惠性民办园拨付公用经费900余万元;投入2600余万元用于幼儿园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努力改善办园条件,城乡幼儿园统一标准配备,城乡办园条件更加均衡。三是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制定《昌吉州学前教育联盟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骨干教师送课、送培,统一考核评估。实施幼小科学衔接和游戏化试点,州实验幼儿园和实验小学作为自治区级试点园(校)引领全州56所试点园(校)开展幼小科学衔接试点,2022年秋季全州幼儿园和小学实现幼小科学衔接全覆盖。全面推行“童语同音”计划,提高幼儿国家通用语言听说能力。开展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和等级评估,全州有9所幼儿园被评为州级示范园,县级等级园183所,等级园占比达到86.6%,城乡幼儿园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四是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2022年呼图壁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保教质量情况和社会认可度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评估认定标准,2025年力争所有县市均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二)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一是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制定《昌吉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残疾学生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每年4月-8月,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民政、残联、街道(乡镇)和村(居)委会(社区)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入学登记,对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核查。州、县(市)均成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以县为主每年开展入学安置评估,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适宜的方式予以安置,评估安置覆盖率达100%。累计投入460万元在全州共建成6个资源中心和14间资源教室,特殊教育基础设施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七长八包”工作责任制的同时,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作为控辍保学重点监测指标,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应入尽入”。二是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发挥州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专业引领作用,建立巡回制导机制,骨干教师定期开展巡回指导。扎实做好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加强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学业指导和关心关爱,对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州特殊教育学校依托州残联专项资金,每年招收5-10名的残疾幼儿,积极探索3-6岁学前残疾幼儿的早期康复教育。在初中阶段开展生活适应能力和基本技能培训,开设家政服务、西点烘焙等课程,提高残疾学生适应社会能力。

(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十四五”以来,昌吉州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一步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努力解决“有学上”和“上好学”问题,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一是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结构。统筹考虑城乡建设、园区发展、人口流动、“嵌入式”社会结构等因素,适应适龄人口发展变化趋势,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持续改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2021年新建昌吉市第十九小学、木垒县新城区学校,总投资1.9亿元,新增校舍面积31608平方米、学位3240个。2022年启动新建8个中小学建设项目,总投资7.2亿元,新建校舍面积15万平方米,项目完成后将新增学位14670个。近三年共撤并学校8所,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调整为小学,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教育布局更加合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二是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利用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教育均衡发展、20条底线等达标验收活动,严格按照三个增长的硬性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消除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D级危房。两类学校光纤进校园,实现了班班通交互式教学。按照《寄宿制学校办学标准》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宿舍、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全面做好寄宿生生活服务。三是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制定《自治州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通知》,制定优质均衡创建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清单。同时,建立已达标台账和未达标台账,定期监测和分析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掌握发展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有力推动了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四)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一是职业教育布局逐步优化。编制《昌吉回族自治州职业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以职业教育审计整改为契机,推进职业学校达标校建设,推动每个县(市)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昌吉市中职学校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持续巩固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投入1.6亿元新建阜康职业技术学院,目前工程进度已达55%。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自治区优质高职学校验收,积极争创国家双高校;3所中职学校列为自治区优质中职学校建设单位。二是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全面实施职业院校质量年报制度,深化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人才培养过程质量监测不断强化。推动联盟内中高本院校实现“3+2”、“2+3”中、高职贯通培养,“3+2”、“4+0”高职本科贯通培养。“1+X”证书取证852人,取证率达到95%以上。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完成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4万余人次;三是产教融合深入推进。初步打造昌吉市、准东、石河子-玛纳斯3个产教融合聚集区,建成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27个,培育国家级产教融合示范企业1个(特变电工)、区级混合所有制试点项目4个、区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现代农业职教集团和先进装备制造职教集团被列为全国首批示范职教集团建设单位,奇台职教集团被列为自治区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单位。四是校企合作成效明显。制定《昌吉州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校企双元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7所职业院校与特变电工、东方希望、湖北宜化等687家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聘请企业指导教师100余名。6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通过国家验收,23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共计培养学生1886人。

(五)补齐农村办学短板,改善乡村教师待遇。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补齐农村学校办学短板。昌吉州加大对农村学校基础建设投入力度,近5年先后投入1618万元新建教学点校园校舍3000平方米,投入787万元维修改造校园校舍及附属工程,购置了价值77万元的设施设备,保障村小学和教学点正常运转,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学校教学条件整体提升。二是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建立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加强教育资金的使用和监管,严格实行各类专项资金“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着力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教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全州教师与公务员享受同等标准改革性补贴、社保、医疗等待遇,坚决做到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三是强化乡村教师待遇落实,依法保障乡村教师合法权益。不断加大乡村教师投入保障力度,根据自治区《关于完善自治区乡镇工资补贴政策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9】43号)要求,健全完善乡镇学校教师周转房等保障设施,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作补贴政策。自2019年10月起,上调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200元(工龄10年以下)、300元(工龄10年—20年)、400元(工龄20年以上)。对县城学校到乡镇学校轮岗交流(托管选派、支教)的教师和乡镇教师,在职称晋升、岗位等级晋升、评优树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如:玛纳斯县为乡镇教师每年发放240--1056元的交通补助;吉木萨尔县为州级学科带头人每月发放补贴800元、州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县级学科带头人每月发放补贴500元、县级中青年骨干教师每月发放补贴300元。

二、2023年昌吉州在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实施自治州“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调整优化办园结构,持续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多渠道增加城市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资源供给,新增公办学位2250个。完善县域学前教育联盟管理机制,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和游戏化试点,开展等级园评估。加大幼儿园保教人员培训,着力提升幼儿教师专业能力。实施自治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评估安置“零拒绝、全覆盖”。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建立巡回指导制度。

(二)督促各县市优化学校布局,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推进集团化办学,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成果,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计划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适时开展调研和诊断。

(三)以职业教育审计整改工作为抓手,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确保2023年7所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积极探索现代职业教育建设新模式,支持昌吉市新建中等职业学校,持续推进阜康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抓好专业动态调整,推进“1+X”证书试点,培育优质院校、品牌专业、精品在线课程,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教师能力提升培训活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准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引导职业院校加大订单人才培养力度。

(四)稳步推进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加大对数字校园创建学校的服务指导力度,累计完成30%数字校园认定工作。优化教育云平台的教学资源与教育管理服务使用流程,依托“三个课堂”应用和数字资源制作工作室,充实和完善与教材配套的名师网络课程;推进师生数据、入学服务、装备管理、图书馆管理等各类管理信息系统的常态化应用。

(五)督促县市人民政府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的法定要求,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引导重点向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倾斜。实施好教育建设项目,着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提高经费服务保障能力。

(六)落实联保联控长效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以教育振兴乡村为重点,广泛开展面向“三农”、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精准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七)聚焦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振兴乡村教育。积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以学校建设标准化、城乡学校一体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智慧教育数字化、学生关爱制度化为重点,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乡村幼儿园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实施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对乡村教育引领带动作用。坚持特教特办,健全普惠保障机制,推进适宜融合发展,实现20万人口以上的县办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实现乡村教育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编制、人社、财政、发改、农业农村、教育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十四五”前期的工作成绩及2023年的重点工作,昌吉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在向着实现教育资源更加公平、配置更加均衡的目标迈进,努力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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