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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17 18:16:51 来源: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昌吉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为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及时准确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教育、医疗等政策文件65件,昌吉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昌吉政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7900余条,新闻发布会22场。通过昌吉州政府门户网站、《昌吉州人民政府公报》等渠道主动公开本年度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3件。聚焦涉及面广、社会关切高的政策文件,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图表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97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州县两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惠民实事清单等,接受社会监督,有力助推了州党委、政府部署向深处、向细处、向实处落地见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结合依申请公开办理疑难点,起草政府信息申请收文、审核、答复、送达等流程,积极听取县市园区意见建议,组织州人大法工委、中级人民法院、州司法局等深入讨论研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操作指南》,在全州范围内推广使用,确保程序操作准确、条例适用正确、答复格式标准,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高效化。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8件,答复率100%。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坚持公文发布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实现了政策文件和解读文件的双向关联、政务公开和群众诉求双向互动。通过每日网上核查、定期反馈整改、月底绩效评阅等措施,按月清单量化推进公开,确保发布内容合规、网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安全。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优化拓展“一网、一库、多站点”公开平台,设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版块,分类开辟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热、公共交通等模块,将公共企事业单位21个新媒体账号相关信息同步至政府网站,形成统一数据库,实现信息统一授权、统一管理。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实行“传统+新媒”、“网上+网下”同步推进模式,常态化推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强化监督考核,促进提质增效

召开全州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对平台建设、人员队伍保障、制度规范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强化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对“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经常性强调督促。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相关行政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州政府常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开展以案释法,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制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针对主动公开薄弱环节,以“横向对比晒亮点,纵向对标找差距”为导向,组织县市及州直部门开展线上“互观互学互查互评”活动,以线上互查、线下互评,达到“互学”“互促”;组织直达基层的专项培训指导,邀请区州法律专业人士,围绕依申请公开办理疑难点及典型案例,对办理程序、规范、要求等进行重点讲解,推动《条例》深度贯彻落实。不断加强绩效考核管理,按月对县市、园区、州直部门进行评阅考核,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3

157

5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24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800

行政强制

38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458.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9

1

0

0

24

0

3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4

0

0

0

4

0

18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0

0

0

4

0

2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6

0

0

0

0

0

6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0

0

0

13

0

6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2

0

0

0

0

0

22

2.重复申请

13

0

0

0

0

0

1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329

0

0

0

21

0

3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1

0

0

3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3

21

13

2

49

0

11

0

0

11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4年,对照《条例》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个别县市和州直部门还存在公开事项不全面,决策、结果信息公开多,执行、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少的情况;二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解读方式还不够丰富。

下一步,昌吉州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将政务公开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一是组织县市、州直部门对照新修订的权责清单,编制主动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政务公开评估和培训方式,加强业务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三是积极探索创新解读形式,针对不同受众群体,采取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形式解读,鼓励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或政策吹风会等方式增强解读质效,使群众看得懂、能明白、信得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处理费用,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