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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28 17:56:48 来源: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提示函》的相关要求,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昌吉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努力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通过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文件89件,昌吉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昌吉政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4300余条,公开新闻发布会25场。坚持公文发布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图表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州人民政府、州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同步解读率达到100%。主动向社会公开州县两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惠民实事清单等,接受社会监督,全力助推州党委、政府部署向深处、向细处、向实处落地见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操作指南》,在全州范围内推广使用,确保程序操作准确、条例适用正确、答复格式标准。推进依申请公开网络申请平台更新迭代,强化申请端智能指引,规范受理端标准化处理流程,提供类型化规范答复模板,为全州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赋能。开展行政复议纠错案件专项复盘,不断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加强对薄弱县市和部门的工作指导,有效降低全州依申请公开纠错率和败诉率。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7件,答复率100%。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加强政策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优化标注流程,细化标注分类,提升源头认定的规范性与精准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机制,强化公开信息审核,实现文件印发前、公开前必审“双保险”。全年审核州政府、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政策解读172篇,及时清理不需要长期保留的信息394件。加强州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公开政府规章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68件,并做好效力标注。通过每日网上核查、定期反馈整改、月底绩效评阅等措施,按月清单量化推进公开,确保发布内容合规、网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安全。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公开栏目建设,分类开辟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模块,将公共企事业单位21个新媒体账号相关信息同步至政府网站,形成统一数据库,实现信息统一授权、统一管理。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实现月度全覆盖核查,问题整改率达100%;实行“传统+新媒”、“网上+网下”同步推进公开,高度关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加强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强化监督考核,促进提质增效。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抓实“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加强上下协同,针对主动公开薄弱环节,以“横向对比晒亮点,纵向对标找差距”为导向,组织县市及州直部门开展线上“互观互学互查互评”活动,以线上互查、线下互评,达到“互学”“互促”;全面开展直达基层的专项培训,邀请区州法律专业人士,围绕依申请公开办理疑难点及纠错典型案例,对程序规范、法律依据和文书制作等系统讲解,夯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定期核查评阅,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1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68

111

46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20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047

行政强制

62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433.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7

8

1

0

33

0

3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3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4

1

0

0

3

0

10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4

3

0

0

16

0

7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1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0

0

0

1

0

1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2

4

1

0

15

0

1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295

8

1

0

36

0

3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1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14

46

4

72

4

0

0

1

5

1

2

0

4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机制有待完善;二是落实好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与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之间的适配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精准性、针对性有待提升。

下一步,昌吉州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将政务公开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审判机构的联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网站运营管理的衔接,优化发布机制、功能板块、版面布局、技术接口等,更好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平台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赋能行政运行各环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处理费用,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