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生态文明类第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2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宋国新委员:

您提出的生态文明类第4号《关于提升自治州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昌吉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强制性标准,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昌吉州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昌吉州绿色建筑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昌吉州住建局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长效机制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建筑节能,积极推动自治州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新建建筑实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达逐年增高,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全州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75%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标准,全州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指标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控制项要求,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把建筑节能设计关。在开展建筑节能审查工作中,州住建局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相关要求,明确各方职责,严把建筑节能审查关,对建设单位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强制性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并详细填写建筑节能专项审查表,对无节能设计专篇、节能设计在蓝图上表述不清及施工工艺说明不详的施工图纸,责令其修改补充完善,未达到节能设计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审查通过。2022年,全州新开复工房屋建筑面积 604.19万平方米,新建建筑施工图审查271.27万平方米,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建建筑节能审查全部达到国家和自治区强制性标准要求。20231-3月,全州共审查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文件475项,审查面积57.3万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

(二)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新建科[2021]12),昌吉州住建局联合州发改委、金融办、财政局、教育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资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昌吉银保监分局,于2021824日印发了《昌吉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昌州建办[2021]69),并根据自治区住建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新建科[2021]12号),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制定了《昌吉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具体的贯彻措施和各县市(园区)的衔接协调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顺利完成。

(三)扎实开展绿色建筑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创建星级以上绿色建筑97.19万平方米,其中取得城镇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3个,建筑面积36.76万平方米。取得城镇星级绿色建筑运营标识项目3个,建筑面积60.43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新疆缔森君悦海棠绿筑小区项目。一期建筑面积10.04万平方米,20145月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二期建筑面积11.14万平方米,2010年取得三星级建筑(设计)标识证书。

2.昌吉中心锦辰国际项目。建筑面积4.64万平方米,201510月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

3.昌吉汇投时代购物中心一期A、一期B项目。建筑面积20.98万平方米,20188月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

4.特变世纪广场项目。建筑面积11.05万平方米,20189月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5.阜康市华源阜华景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9.34万平方米,20212月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2022年至今,昌吉州继续加大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力度,目前,全州5个新建项目已申报一星级绿色建筑,建筑面积6.16万平方米。其中昌吉州中医医院特色医院楼项目1.2万平方米、昌吉州疾控中心快速检测楼项目0.4万平方米、昌吉州社会主义学院综合楼项目0.36万平方米、玛纳斯县碧玉府小区建设项目1.2万平方米、吉木萨尔县天景学府小区建设项目3万平方米已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

(四)全面启动昌吉州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委会组建工作。针对昌吉州存在的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不健全,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及标识认定工作尚未启动问题,我局及时组织开展了昌吉州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评选工作,目前,各相关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共计推荐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52人,作为昌吉州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委员会候选人员,并拟定于20235月份前完成昌吉州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委员会组建工作,届时昌吉州将依据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组织开展昌吉州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工作。

(五)深入推进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全面执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在我区推广应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自202111日起,对新建民用建筑外墙采用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和剪力墙结构的,全面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在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项目、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率先使用一体化技术。同时,加大培训力度,2022年以来,我州已安排4批次共计302人参加了自治区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培训。我局协调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心及建筑业协会也开展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2批次。

(六)积极开展建筑节能专题培训活动。2022年以来,昌吉州住建局组织全州123家施工、监理、设计、市政等建筑业企业和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386人,参加了为期4天以绿色节能低碳,建筑砥砺前行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建筑节能行业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视频培训。扎实开展了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制定了《州住建局开展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8项活动。

(七)不断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在建筑中的应用,重点鼓励自治州政府投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节能、环保、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确保绿色建材的健康性、环保性和安全性。同时积极开展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不断规范昌吉州新型墙体材料审核查验工作审批流程,建立流程图并按机制开展工作,2022年截至目前,全州共计完成63家企业67项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初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全面吸收政协委员就提升昌吉州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的建议,持续用力,全力推进昌吉州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严格实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住建领域各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各项指标任务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建筑节能的宣传力度,提升行业参与建筑节能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监管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节能各项标准的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凡未经节能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予备案。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单位不按建筑节能要求进行施工、违反建筑节能规定的行为和履行职责不到位、节能措施不落实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建造方式转型升级。以开展和推广绿色建筑为契机,大力提升建筑设计和建设水平,大力推进我州建筑技术产业进步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小区、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公共建筑,率先按照绿色建设标准先行建设。鼓励和倡导企业发展节地、环保、低碳建筑施工技术。在全州范围内积极推广绿色建筑节能工作,有条件的企业鼓励推广装配式建筑,实现建筑施工由传统的现场施工作业向工厂预制装配式转型升级。

三是打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目前我州已启动昌吉州被动式超低近零能耗居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初步确定由昌吉市鸿发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建设昌吉市被动式超低近零能耗居住建筑示范项目,项目建设面积360平方米,建筑设计为二层装配式结构。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昌吉州首个超低近零能耗居住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筑节能标准将达到国家超低近零能耗居住建筑标准要求。

四是全面落实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全面落实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撤销制度,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20公告第130号),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机制,筹备成立昌吉州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委员会,全面启动实施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昌吉州绿色建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引导和鼓励项目单位积极申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五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引导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绿色建筑的基本知识及发展理念,最大限度发挥绿色建筑在建筑节能工作中的经济社会效益,切实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创建工作的认可程度。

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欢迎您对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24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刘广荣    联系电话:2342322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协提案
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生态文明类第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6-20 20:48:5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宋国新委员:

您提出的生态文明类第4号《关于提升自治州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昌吉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强制性标准,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昌吉州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昌吉州绿色建筑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昌吉州住建局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长效机制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建筑节能,积极推动自治州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新建建筑实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达逐年增高,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全州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75%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标准,全州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指标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控制项要求,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把建筑节能设计关。在开展建筑节能审查工作中,州住建局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相关要求,明确各方职责,严把建筑节能审查关,对建设单位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强制性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并详细填写建筑节能专项审查表,对无节能设计专篇、节能设计在蓝图上表述不清及施工工艺说明不详的施工图纸,责令其修改补充完善,未达到节能设计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审查通过。2022年,全州新开复工房屋建筑面积 604.19万平方米,新建建筑施工图审查271.27万平方米,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建建筑节能审查全部达到国家和自治区强制性标准要求。20231-3月,全州共审查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文件475项,审查面积57.3万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

(二)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新建科[2021]12),昌吉州住建局联合州发改委、金融办、财政局、教育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资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昌吉银保监分局,于2021824日印发了《昌吉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昌州建办[2021]69),并根据自治区住建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新建科[2021]12号),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制定了《昌吉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具体的贯彻措施和各县市(园区)的衔接协调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顺利完成。

(三)扎实开展绿色建筑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创建星级以上绿色建筑97.19万平方米,其中取得城镇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3个,建筑面积36.76万平方米。取得城镇星级绿色建筑运营标识项目3个,建筑面积60.43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新疆缔森君悦海棠绿筑小区项目。一期建筑面积10.04万平方米,20145月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二期建筑面积11.14万平方米,2010年取得三星级建筑(设计)标识证书。

2.昌吉中心锦辰国际项目。建筑面积4.64万平方米,201510月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

3.昌吉汇投时代购物中心一期A、一期B项目。建筑面积20.98万平方米,20188月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

4.特变世纪广场项目。建筑面积11.05万平方米,20189月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5.阜康市华源阜华景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9.34万平方米,20212月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2022年至今,昌吉州继续加大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力度,目前,全州5个新建项目已申报一星级绿色建筑,建筑面积6.16万平方米。其中昌吉州中医医院特色医院楼项目1.2万平方米、昌吉州疾控中心快速检测楼项目0.4万平方米、昌吉州社会主义学院综合楼项目0.36万平方米、玛纳斯县碧玉府小区建设项目1.2万平方米、吉木萨尔县天景学府小区建设项目3万平方米已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

(四)全面启动昌吉州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委会组建工作。针对昌吉州存在的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不健全,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及标识认定工作尚未启动问题,我局及时组织开展了昌吉州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评选工作,目前,各相关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共计推荐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52人,作为昌吉州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委员会候选人员,并拟定于20235月份前完成昌吉州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委员会组建工作,届时昌吉州将依据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组织开展昌吉州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工作。

(五)深入推进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全面执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在我区推广应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自202111日起,对新建民用建筑外墙采用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和剪力墙结构的,全面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在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项目、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率先使用一体化技术。同时,加大培训力度,2022年以来,我州已安排4批次共计302人参加了自治区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培训。我局协调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心及建筑业协会也开展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2批次。

(六)积极开展建筑节能专题培训活动。2022年以来,昌吉州住建局组织全州123家施工、监理、设计、市政等建筑业企业和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386人,参加了为期4天以绿色节能低碳,建筑砥砺前行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建筑节能行业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视频培训。扎实开展了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制定了《州住建局开展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8项活动。

(七)不断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在建筑中的应用,重点鼓励自治州政府投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节能、环保、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确保绿色建材的健康性、环保性和安全性。同时积极开展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不断规范昌吉州新型墙体材料审核查验工作审批流程,建立流程图并按机制开展工作,2022年截至目前,全州共计完成63家企业67项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初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全面吸收政协委员就提升昌吉州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的建议,持续用力,全力推进昌吉州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严格实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住建领域各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各项指标任务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建筑节能的宣传力度,提升行业参与建筑节能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监管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节能各项标准的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凡未经节能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予备案。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单位不按建筑节能要求进行施工、违反建筑节能规定的行为和履行职责不到位、节能措施不落实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建造方式转型升级。以开展和推广绿色建筑为契机,大力提升建筑设计和建设水平,大力推进我州建筑技术产业进步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小区、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公共建筑,率先按照绿色建设标准先行建设。鼓励和倡导企业发展节地、环保、低碳建筑施工技术。在全州范围内积极推广绿色建筑节能工作,有条件的企业鼓励推广装配式建筑,实现建筑施工由传统的现场施工作业向工厂预制装配式转型升级。

三是打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目前我州已启动昌吉州被动式超低近零能耗居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初步确定由昌吉市鸿发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建设昌吉市被动式超低近零能耗居住建筑示范项目,项目建设面积360平方米,建筑设计为二层装配式结构。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昌吉州首个超低近零能耗居住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筑节能标准将达到国家超低近零能耗居住建筑标准要求。

四是全面落实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全面落实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撤销制度,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20公告第130号),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机制,筹备成立昌吉州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委员会,全面启动实施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昌吉州绿色建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引导和鼓励项目单位积极申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五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引导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绿色建筑的基本知识及发展理念,最大限度发挥绿色建筑在建筑节能工作中的经济社会效益,切实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创建工作的认可程度。

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欢迎您对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24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刘广荣    联系电话:234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