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建中、韩如东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45号《关于持续做好保障社会安全,提升管理人员工作作风及服务能力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住建行业的关注与关心,提案中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恳,非常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州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我局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工作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自治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新建房〔2021〕8号)精神,我局会同州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等12部门制定了《昌吉州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已从2021年第四季度开始,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物业提升三年行动。
一、明确职责,加大督查力度。
一是要求各县市(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加大物业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处理、查处违法行为情况等内容开展检查,通过检查督查、市长信箱、市场热线以及新闻广播曝光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截至目前,截至目前共受理投诉160余件,均能够有效及时解决处理,结案率达100%,切实解决了业主实际困难,维护了业主的权益。
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对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消防通道、电动车用电、车辆乱停乱放、路障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全州出动检查人次430余次,检查物业服务小区214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物业服务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加大宣传,提高物业管理意识。
我局指导各县市(园区)住建部门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宣传活动,发放《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单800余份。各县市(园区)住建部门在组织宣传活动中,发挥行业优势,利用物业小区广播、电子屏、张贴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扩大群众对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知晓率,积极营造社区居民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党建引领,推进“党建+物业”建设。
我州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建设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昌吉州“党建+物业”工作标准》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党建+物业”建设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党建引领,逐步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联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已建成“党建+物业”小区115个,43家物业服务企业成立了党组织,社区“两委”向100个物业小区派驻了党建指导员,34个物业物业小区已实现物业企业、社区党组织、业委会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现社区与物业企业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和督查力度,持续推进“党建+物业”小区建设,提高物业管理人员工作作风及服务能力。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赵易多 联系电话:232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