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宏宇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类19号《关于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的建议
2020年,我州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州推进国家试点为契机,创新提出和部署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当年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将坚持党的领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引领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紧密结合、共同推进。
一是坚持党委统揽抓全局。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重要保证贯穿到“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的全过程、各环节。强化顶层设计,州党委先后出台《关于强化组织振兴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
见》《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昌吉州加强项目配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20条政策意见》《关于加强乡镇党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对“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进行系统设计和系统部署。二是建立各级书记亲自抓工作机制。坚持高位推动,把“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作为“书记工程”,各级党委书记做到重大事项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三是建立上下联动抓落实机制。建强以州党委为领导主体、县市党委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为工作主体、村两委为实施主体的“四级联动”体系,形成了四级书记亲自抓农村改革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强乡镇党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乡镇党委履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指导、监督责任,提升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风险防控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驾驭市场能力,切实做到经营规划计划、项目投资和人事调整“三把关”、重大经济合同和年度收益分红“两审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确认”。 二、关于“加强培训力度”的建议 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纳入《昌吉州干部人才教育培训计划》中,2023年,计划举办村委会主任能力素质提升示范培训班1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管理培训班1期、村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提升示范培训班4期,预计培训540人次。严格落实自治区加强和改进村干部赴疆外学习考察工作《通知》各项要求,制定组织基层干部赴山西、福建两省学习考察的《实施方案》,拟选派477名乡村干部和81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43名有发展潜力的村书记、主任赴对口援疆省市学习考察、跟班锻炼。今年以来,已组织179名村书记、主任、妇联主席赴福建、山西两省“充电蓄能”,选派13名乡镇班子成员、14名有发展潜力的村书记、主任赴疆外跟班学习锻炼,进一步帮助其解放思想、开拓眼界、提升素质。 三、关于“加强创新发展”的建议 一是结合昌吉州党委改革任务清单,以昌吉州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引领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综合改革全区试点工作为抓手,不断深化运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壮大村集体经济“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成果,通过资源整合、产业对接、优势互补等方式,培育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抱团发展示范乡镇、“结对帮扶村”,示范引领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如: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党委统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由头工街东村联合邻近3个村、董家湾村联合邻近3个村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2个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共整合1万亩土地开展规模经营,配套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仓储销售、农资销售等,2022年实现销售收入3700万元,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329万元。玛纳斯县乐土驿镇上庄子村联合6个村成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土地2.3万亩,按照“龙头企业+公司+基地”股份合作模式,带动村集体年增收1414万元。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依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区位优势,由冬麦地村牵头联合7个村投资1600万元,在工业园成立新疆农乐苑塑业有限公司,实现总产值2800万元,村集体分红160万元。又如:奇台县西地镇西地村采取资源整合帮带方式,购置沙山子村10%水权用于经营5000亩集体机动地,带动沙山子村增收36万元;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小渠子一村采取项目联建帮带投资方式,与沙梁子村签订三年联建协议,共同投资建设占地300亩的农产品交易中心;玛纳斯县包家店镇包家店村采取资源整合帮带发展方式,依托广东地乡兵户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兵户村入股包家店村联德旺砂石料厂50万元,通过固定收益+代销分红,带动兵户村集体增收10万元。目前,全州打造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33个,壮大村集体经济累计达 2.94亿元,重点培育有较大引领力、较强辐射力的示范乡镇7个,通过整乡抱团发展实现村集体增收7543万元。通过实施11对强村带弱村“跨村联建抱团行动”,带动薄弱村集体经济整体增收591万元,较上年度同比增加58%。 二是自昌吉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严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根据《关于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批复》,州水利部门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下达至各县市。各县市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农业灌溉水量时,优先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面积,最大限度的保障10%村集体机动地灌溉用水。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建立水库、塘坝,增强蓄水功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努力破解水资源配置与集体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如:阜康市九运街镇立足春季“卡脖子旱”实际,存蓄冬闲水缓解春季粮食缺水问题,投资300余万元对八运泉、丁家湾中心村2个3.5万方塘坝进行淤泥清理,投资900余万在六运中心村修建1万方蓄水池、六运六队修建9.5万方蓄水池、雨坡村修建3.5万方蓄水池,5坐蓄水池可满足4000余亩农田灌溉用水。依托5个蓄水池建设,可开发水上娱乐活动,形成丁家湾至黄土梁10公里集水事体验、休闲采摘、民俗文化、民宿体验为一体的休闲农业示范带,打造农事体验、农业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农业旅游乡镇。 三是创新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制定出台《自治州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全州7个县市65个乡镇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土地基础信息、权属信息、流转信息、交易信息和综合服务融为一体,使全州农村土地交易行为全程处于平台监管之下,能够有效增强土地交易行为的规范性,减少纠纷隐患。同时,为拓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加快推进承包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成功将确权数据接入州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统筹管理,实现由村到州数据适时更新。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明确土地流转用途、风险保障,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合同鉴证。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坚决杜绝流入方“倒地”行为,最大限制杜绝工商资本下乡“圈地”,避免发生经营风险,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为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解决抵押难、融资难、无抵押物等问题,我州在呼图壁县实施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建立“农户申请、村级确认、乡镇申报审核、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登记制度,实现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截至目前,全州各级产权交易中心已累计为贷款需求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办理土地经营权证624本,实现经营权抵押贷款7.5亿元。 四、关于“加强考核激励”的建议 在改革过程中,我州建立起了“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州“三位一体”指导组每年就“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设定考核明细和具体指标,并纳入县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管理,进行专项绩效考核。2023年,州“三位一体”指导组对县市设定了“农村集体经济年净收益率同比增长5%”的绩效指标。 为有效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班子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州制定下发了《昌吉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奖励试行办法》。《办法》以集体资源性资产保质增质、有效保护和盘活利用为前提,充分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集体经济组织中逐步推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实行经营班子绩效奖励与经营性资产经营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制度,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方式由粗放行政式管理向科学经营管理转变,充分调动经营班子成员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切实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水平。按照试点先行要求,我州各县(市)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选择部分乡镇、村开展了改革试点,目前,全州共签订了经营目标责任书146份。基层普遍反映,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对提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班子发展信心,调动发展积极性,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下一步,我州将加强对县(市)、乡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策的宣传引导,全面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全州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的村不低于50%,争取在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及推动农乡村振兴等上取得新成效。 五、关于“加强扶持保护”的建议 一是2021年至2022年昌吉州共争取中央、自治区壮大集体经济项目26个、资金1300万元,州本级财政投入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750万元,扶持一批经济薄弱村、空壳村,优化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和发展实力。组织、财政、农业部门持续加大资金监管和跟踪问效,完成了2019-2021年中央、自治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形成《项目总结报告》,顺利迎接自治区实地抽查评估。近期,组织、财政、农业部门计划联合对2018-2022年中央、自治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开展绩效监管调研,持续抓好项目日常运维和常态监管。 二是为破解昌吉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初期成长阶段底子薄、路径少、发展能力弱、扶持政策不配套等突出问题。我州相继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昌吉州加强项目配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20条政策意见》等文件,全州深入落实“20条政策”,探索出为农服务型、优势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型、抱团联合经营型、特许经营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路径。截至2022年底,全州46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达3.77亿元,实现分红村集体经济组织占到总数8.5%以上,累计分红1.13亿元(占全区分红的40%),受益农民累计4.18万人。 三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按照农业农村厅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要求,昌吉州认真组织开展每年一度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将全州7个县市,46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村级463个、组级4个、乡镇级1个)资产清查结果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在资产清查工作中,严格按照自治区资产清查工作要求,明确集体资产归属,依法依规将原集体资产和其他方式形成的资产确权到村、组,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不流失。截至目前,全州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73.2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4.13亿元;经营性资产28.12亿元;非经营性资产45.07亿元。近期,根据州党委组织部关于“切实摸清村级债务情况”的部署要求,对全州463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440个行政村的债务情况进行了摸排统计,拟定《昌吉州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稳慎化解村级债务,促进我州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