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社会建设类10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2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石林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106《关于对物业企业进行助企纾困及政策帮扶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住建行业的关注与关心,我局会同州发改委、财政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州各物业企业积极响应昌吉州、市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要求及物业监管部门的统筹安排,全力做好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积极筹措防疫物业、组织人员在岗在位,全力投入疫情防控一线,配合社区开展核酸检测秩序维护、门岗值守、环境消杀、物资保供、垃圾清运等工作,牢牢守住了小区战第一道防线,为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提供了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应对疫情对物业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降低物业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近几年来,我州各县(市)发展改革委都不同程度的对物业服务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或测算,并拿出了可行性调价方案,待报当地人民政府通过后实施。但受疫情、经济下行等特殊情况的影响,县(市)的调价方案均未得到实施,致使我州整体物业服务收费一直未予理顺和调整。随着疫情的结束和经济向好,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肯定会提上日程。

二、降低物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我局指导各县市进一步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2号文件精神 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昌吉州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昌州政办发〔202251号),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等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进一步延长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同时督促相关监管部门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

三、落实物业费减补补贴政策

受疫情影响,物业小区居民承受生活压力和经济压力,按时缴纳物业费不积极,物业企业收费难度大,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帮助居民和企业渡过难关、共克时艰我局积极向州党委、政府请示对疫情期间居民物业费进行减免,并由政府财政将减免部分的费用补贴给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州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市、园区分别制定了疫情期间物业费减免政策。全州各县市、园区物业费减免小区共644个,共计减免面积4897.97万平方米,涉及减免金额13247.22万元,其中昌吉市物业费减免或顺延三个月,涉及小区272个,共计减免面积2358.2万平方米,减免金额8944.78万元。减免费用待州党委、政府通过后将有序拨付各物业服务企业。

四、开展倡议活动呼吁积极缴纳物业费

物业企业属于微利行业,工作庞杂繁重且不为居民所知晓和认同,居民缴纳的物业费绝大部分都用于物业服务人员工资、小区设施设备维修、秩序维护、绿化养护、保洁耗材及公共区域水电费等刚性费用的支出。2022年我局已指导昌吉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倡议书,倡导居民积极缴纳物业费,同时我局将指导各级住建部门发出倡议,倡议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民群众主动缴纳2023年度物业费、自觉清缴历史欠费,以确保物业工作正常运行。

再次感谢大家对我州住建行业工作的支持、鼓励和肯定,欢迎您对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24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赵易多    联系电话:232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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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社会建设类10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6-20 20:46:0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石林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106《关于对物业企业进行助企纾困及政策帮扶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住建行业的关注与关心,我局会同州发改委、财政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州各物业企业积极响应昌吉州、市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要求及物业监管部门的统筹安排,全力做好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积极筹措防疫物业、组织人员在岗在位,全力投入疫情防控一线,配合社区开展核酸检测秩序维护、门岗值守、环境消杀、物资保供、垃圾清运等工作,牢牢守住了小区战第一道防线,为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提供了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应对疫情对物业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降低物业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近几年来,我州各县(市)发展改革委都不同程度的对物业服务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或测算,并拿出了可行性调价方案,待报当地人民政府通过后实施。但受疫情、经济下行等特殊情况的影响,县(市)的调价方案均未得到实施,致使我州整体物业服务收费一直未予理顺和调整。随着疫情的结束和经济向好,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肯定会提上日程。

二、降低物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我局指导各县市进一步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2号文件精神 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昌吉州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昌州政办发〔202251号),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等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进一步延长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同时督促相关监管部门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

三、落实物业费减补补贴政策

受疫情影响,物业小区居民承受生活压力和经济压力,按时缴纳物业费不积极,物业企业收费难度大,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帮助居民和企业渡过难关、共克时艰我局积极向州党委、政府请示对疫情期间居民物业费进行减免,并由政府财政将减免部分的费用补贴给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州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市、园区分别制定了疫情期间物业费减免政策。全州各县市、园区物业费减免小区共644个,共计减免面积4897.97万平方米,涉及减免金额13247.22万元,其中昌吉市物业费减免或顺延三个月,涉及小区272个,共计减免面积2358.2万平方米,减免金额8944.78万元。减免费用待州党委、政府通过后将有序拨付各物业服务企业。

四、开展倡议活动呼吁积极缴纳物业费

物业企业属于微利行业,工作庞杂繁重且不为居民所知晓和认同,居民缴纳的物业费绝大部分都用于物业服务人员工资、小区设施设备维修、秩序维护、绿化养护、保洁耗材及公共区域水电费等刚性费用的支出。2022年我局已指导昌吉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倡议书,倡导居民积极缴纳物业费,同时我局将指导各级住建部门发出倡议,倡议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民群众主动缴纳2023年度物业费、自觉清缴历史欠费,以确保物业工作正常运行。

再次感谢大家对我州住建行业工作的支持、鼓励和肯定,欢迎您对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24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赵易多    联系电话:232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