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昌吉州委员会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经济类第5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01 来源:昌吉州商务局 浏览次数:

马德清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类第57号《关于以发放消费券形式刺激市场活力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重视促进消费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昌吉州高度重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消费促进工作,扩消费保增长扎实推进,全州消费品市场呈现稳步回暖态势。一季度,昌吉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0.95亿元,同比增长5.4%,增速高于全疆0.3个百分点,位居全疆第8名。其中:限额以上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94亿元,同比增长3.4%。

一、促消费工作采取措施

(一)系统谋划全年消费促进活动。先后印发《做好2023年昌吉州消费促进工作的通知》《开展昌吉州“新春惠民消费季”系列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涵盖汽车、家电家居、年货特产和电商等主题和节日促消费活动。3月15日,与自治区同步启动“2023消费促进年”活动,按照“周周有场景、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主题”要求,州县联动扎实推进37项重点促消费活动。

(二)紧盯重点县市和大宗商品全力促消费。开展昌吉州“新春惠民消费季·汽车消费嘉年华”活动,切实落实自治区汽车促消费和汽车下乡政策,政策性刺激销售汽车965辆,带动消费1.3亿元,兑现补贴544万元;开展“成品油领域促消费活动”,带动中石油非油品销售同比增长30%;开展“昌吉华凌厨电仓储百万补贴展销会”,带动厨电销售总额同比增长一倍。指导各县市(园区)组织大中型商超结合元旦、春节、妇女节等重要节点节庆,开展50场次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

(三)电商新业态助力促消费。结合节点节庆,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多种场景,开展“2023年网络年货节”、特色农产品、文旅服务等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电商促消费活动,全州90%的商贸流通企业已开通了线上领券、网上展示销售、视频带货等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模式,“网络购物、网上订餐、在线旅游”等线上消费展现出市场消费新活力。一季度实现网络交易额37.34亿元,同比增长16.64%,其中网络零售额实现16.58亿元,同比增长18.91%。

二、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巩固提升传统消费。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落实《2023年自治区恢复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昌吉州落实具体举措,鼓励县市园区发放消费券,积极争取州级财政给予资金补助。聚焦端午节、六一等节庆假日,统筹推进“2023消费促进年”州县两级37项重点促消费活动,重点围绕汽车大宗商品等关联领域,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支持餐饮等行业恢复发展,促进家电家居消费,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

(二)打响“庭州不夜城”夜间经济品牌。以昌吉市中山路汇嘉时代购物中心、奇台县古城商业街两个自治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和6个自治州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为重点,巩固提升10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围绕“夜游、夜购、夜品、夜健、夜娱、夜学”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不断丰富夜间经济供给品类,提升夜间经济消费供给质量。

(三)加快培育发展线上线下新型消费。引导传统批发、零售企业开展线上业务,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开展电商营销,加速企业“触网”转型,促进线上线下市场融合发展,鼓励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基地)建设,加强典型赋能梳理,培育选树一批电商基地、电商企业和电商人才典型。支持举办“县域活动+电商带货+网络孵化培训”多元一体的直播带货活动,助推昌吉名优特产品“走出去”卖全国。

(四)“稳存培新”持续强化协调联动。加强县市消费运行分析调度,抓住昌吉市、阜康市、奇台县等重点县市,强化对重点领域及大宗商品消费情况的研究分析。多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摸底数、抓增量、优存量、抓样本”,指导企业提高统计数据报送质量,做到超前预判、精准施策,注重成长性持续企业培育。

 

昌吉州商务局 

2023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商务局

联系人:林海明    联系电话:0994-226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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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昌吉州委员会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经济类第5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6-01 17:50:36 来源:昌吉州商务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马德清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类第57号《关于以发放消费券形式刺激市场活力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重视促进消费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昌吉州高度重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消费促进工作,扩消费保增长扎实推进,全州消费品市场呈现稳步回暖态势。一季度,昌吉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0.95亿元,同比增长5.4%,增速高于全疆0.3个百分点,位居全疆第8名。其中:限额以上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94亿元,同比增长3.4%。

一、促消费工作采取措施

(一)系统谋划全年消费促进活动。先后印发《做好2023年昌吉州消费促进工作的通知》《开展昌吉州“新春惠民消费季”系列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涵盖汽车、家电家居、年货特产和电商等主题和节日促消费活动。3月15日,与自治区同步启动“2023消费促进年”活动,按照“周周有场景、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主题”要求,州县联动扎实推进37项重点促消费活动。

(二)紧盯重点县市和大宗商品全力促消费。开展昌吉州“新春惠民消费季·汽车消费嘉年华”活动,切实落实自治区汽车促消费和汽车下乡政策,政策性刺激销售汽车965辆,带动消费1.3亿元,兑现补贴544万元;开展“成品油领域促消费活动”,带动中石油非油品销售同比增长30%;开展“昌吉华凌厨电仓储百万补贴展销会”,带动厨电销售总额同比增长一倍。指导各县市(园区)组织大中型商超结合元旦、春节、妇女节等重要节点节庆,开展50场次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

(三)电商新业态助力促消费。结合节点节庆,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多种场景,开展“2023年网络年货节”、特色农产品、文旅服务等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电商促消费活动,全州90%的商贸流通企业已开通了线上领券、网上展示销售、视频带货等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模式,“网络购物、网上订餐、在线旅游”等线上消费展现出市场消费新活力。一季度实现网络交易额37.34亿元,同比增长16.64%,其中网络零售额实现16.58亿元,同比增长18.91%。

二、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巩固提升传统消费。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落实《2023年自治区恢复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昌吉州落实具体举措,鼓励县市园区发放消费券,积极争取州级财政给予资金补助。聚焦端午节、六一等节庆假日,统筹推进“2023消费促进年”州县两级37项重点促消费活动,重点围绕汽车大宗商品等关联领域,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支持餐饮等行业恢复发展,促进家电家居消费,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

(二)打响“庭州不夜城”夜间经济品牌。以昌吉市中山路汇嘉时代购物中心、奇台县古城商业街两个自治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和6个自治州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为重点,巩固提升10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围绕“夜游、夜购、夜品、夜健、夜娱、夜学”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不断丰富夜间经济供给品类,提升夜间经济消费供给质量。

(三)加快培育发展线上线下新型消费。引导传统批发、零售企业开展线上业务,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开展电商营销,加速企业“触网”转型,促进线上线下市场融合发展,鼓励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基地)建设,加强典型赋能梳理,培育选树一批电商基地、电商企业和电商人才典型。支持举办“县域活动+电商带货+网络孵化培训”多元一体的直播带货活动,助推昌吉名优特产品“走出去”卖全国。

(四)“稳存培新”持续强化协调联动。加强县市消费运行分析调度,抓住昌吉市、阜康市、奇台县等重点县市,强化对重点领域及大宗商品消费情况的研究分析。多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摸底数、抓增量、优存量、抓样本”,指导企业提高统计数据报送质量,做到超前预判、精准施策,注重成长性持续企业培育。

 

昌吉州商务局 

2023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商务局

联系人:林海明    联系电话:0994-2267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