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强、民盟昌吉市委员会等委员:
诸位提出的经济建设类32号《关于中小微企业贷款难融资难函需引起重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多措并举,着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提升中小微企业对创新性金融产品的运用,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平稳的发展,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扩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规模,引导金融活水流向普惠领域。发挥好再贷款工具的结构优化作用,积极申请再贷款专用限额,引导法人机构在信贷审批、利率和期限等方面让利于企业和农户。根据不同县域经济结构的差异性将政策资金有针对性的向经营稳健、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金融机构倾斜。截至目前,再贷款余额41.39亿元,累计投放再贷款4.45亿元,引导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央行低成本资金发放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累计为农户和小微企业节约融资成本1300万元。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向5家符合政策要求的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激励资金628.65万元。
(二)持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落实再贷款利率政策,监督法人金融机构按要求执行利率加点幅度管理,引导逐步缩小利差,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截至目前,全州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8%,同比下降48BP,其中,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45%,同比下降0.46个百分点,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三)持续推广好两项创新直达政策工具。强化“窗口指导”,引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期还本付息实施力度,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各金融机构对于在疫情期间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加大续贷政策的落实力度,简化续贷办理流程,降低贷款难度和成本,截至目前,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941笔、金额9.6亿元。
(四)深入推进“金心助企”行级领导和金融辅导员帮扶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引导金融机构主动下沉金融服务。通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点对点帮扶有资金需求的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加大了金融精准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截至目前,全州22家金融机构91名行级领导共帮扶中小微企业452家,已对其中336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12.12亿元;15家金融机构20名金融辅导员对接261家商会、联合会、协会企业,实地走访了145家企业,为102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发放贷款3.11亿元。积极推广新疆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截至目前,新疆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客户录入1477户、个体工商户录入 1585户、平台授信614笔、授信金额 48.53亿元。
(五)进一步壮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昌吉州农源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州财政局、农业园区分别出资2000万元注资农源担保公司,使其注册资本金达到1.4亿元,今年争取再分别出资20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金达到1.8亿元,成为辐射全州各县市(园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引导县市壮大辖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实力,扩大融资担保范围及额度。充分发挥州、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撬动银行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截至3月末,辖区6家融资担保责任余额5.1亿元,融资担保在保余额放大倍数1.08倍。
(六)核心企业供应链融资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供应链金融业务是支持民营企业、先进制造业、农业金融、新动能转换和普惠金融的利器。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扩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截至目前,昌吉州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达成融资123笔,成交44.3亿元,位居全疆前列。
(七)金融积极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深化名单推送银企对接机制建设,将我州“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推送至各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结合“专精特新”企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特点和产业优势特色,创新信贷产品,优化信贷产品流程,精准对接我州“专精特新”企业。截至3月末,为“专精特新”企业发放贷款19.41亿元,贷款余额63.39亿元,比年初增加17.72亿元,增长38.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2.82个百分点。
(八)持续推动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加大监测、督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落实内部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内部考核指标体系,围绕重点监管考核目标,强化考核督办,提升对中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权重。截至目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7.58亿元,比年初增加17.61亿元,增长12.58%,比各项贷款增速高6.4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4509户,比年初增加3104户。
感谢诸位对金融工作的支持,欢迎诸位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昌吉州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王晶磊 电话:18999369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