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1日
自治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入推进自治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实现新提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6〕84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州党委十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推进“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放管服”改革,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好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下放工作,按照自治区部署适时抓好督促检查。加强县市承接能力建设,着力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等问题。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进部门网上办事和网上咨询,推动部门实体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集中公布中介服务。深化权责清单工作,在完成制定公布自治州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开展权责清单评估工作,建立权责清单监督管理机制,做好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各部门按要求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发挥好权责清单在管理与服务中的作用。稳步推进各县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部公布。(州审改办牵头,州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积极承接自治区下放的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探索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制度,掌握好相关政策,指导帮助企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审批。深入推进PPP投融资改革,加快项目的征集、筛选和部分前期工作,建立全州PPP项目储备库,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使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服务平台,将同一层级政府实施的报建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服务平台,提高审批效率,做到全程透明、预期明确、可核查可追责,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完善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扎实做好职业资格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制定自治州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对照自治区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全面梳理自治州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按照自治区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编制公布自治州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完善自治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不再将职业资格作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的必要条件。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程序。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依法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评分离制度。(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经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质监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取消部分后置审批事项,及时公开保留审批事项目录。巩固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逐步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成本。继续优化企业登记方式,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积极推进企业名称核准制度改革,探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探索有序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探索适合我州实际的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不断完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打造好一批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平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全面落实“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监管模式,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坚决予以打击、切实加强监管。(州工商局、审改办牵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统计局、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开展收费事项清理和监督检查。落实收费改革任务,进一步做好取消收费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各类论证、评估、检查、监测等中介服务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落实收费政策、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及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牵头,州民政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放活高校和科研院所管理自主权。凡是束缚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不合理规定,都要取消或修改;凡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相关权限都要下放,特别是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创业积极创造宽松条件。(州审改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财政局、科技局、工商局、地税局、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全力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昌吉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加快编制和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编制和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职业资格、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贯彻落实《2016年自治区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审改办、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卫计委、工商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监管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8.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州、县市两级政府部门全部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提高随机抽查覆盖率,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力度,加快构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一张网”。构筑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开展多部门、跨领域联合惩戒,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提高失信成本。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积极引进信用服务机构、征信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大力培育本土征信业法人机构。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工商局、人行昌吉州中心支行牵头,州地税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州、县市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做好食品药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执法,建立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州政府法制办、审改办牵头,州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新经济快速成长,又要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一时看不准的,可先监测分析、包容发展,不能一下子管得过严过死;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加强监管。大力推进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事前规范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应用水平,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功能,推动网上亮照亮标经营。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主体网站,推动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开展监管试点,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逐步推广实施符合实际的监管方式。(州发改委、网信办、经信委、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人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银监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落实好促进民间投资进入相关领域的支撑意见,制定具体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在试点基础上,抓紧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养老、医药、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方保护。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州发改委、工商局牵头,州经信委、公安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卫计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法制办、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12.提高“双创”服务效率。大力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高涨,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做好产业政策咨询,提供重大项目跟踪服务、规模企业全程服务,“直通车”服务,“限时办结”服务等一系列服务,为各类民间投资主体准入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与前置审批部门的并联审批和与后置审批部门的信息共享,深入推进网上登记等服务措施,有效提高了登记注册效率,节约了社会成本,着力为民间投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鼓励自主创业,引导和服务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开展创业活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扩大培养培训规模,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为劳动者创业和企业入驻提供便利条件,促进创业就业。(州发改委、工商局牵头,州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原则,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制定公共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全州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拓展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年内实现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网上运行。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设立投资基金、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补助等模式,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民间投资示范项目的综合协调和服务指导工作长效服务联系机制。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加强基层便民服务能力建设,健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州财政局、发改委牵头,州经信委、教育局、民政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卫计委、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尽快建立州、县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与国家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抓紧制定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明确共享平台、标准、目录、管理、责任等要求,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政府。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州政府办公室、发改委牵头,州审改办、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加强项目备案权限下放后的跟踪指导,严格规范企业投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规范和提高网上在线审批程序和效率,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州政府办公室、发改委、统计局、审改办牵头,州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将“放管服”改革放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担负起改革责任。各县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要强化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平稳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承担“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聚焦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列出进度表,建立工作台账,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对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立改废问题,责任部门要主动与法制部门加强衔接、同步推进。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要强化监督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专项督查,摸清工作进展实情。要实施“放管服”改革跟踪问效机制,及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督查部门要会同政府法制部门定期督查督办,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市、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汇总各类“放管服”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和典型经验推广。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