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刘子博等四名同志自治州人民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7.1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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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8日至11日,木垒县出现强降水天气过程,全县各地不同程度遭受洪灾。在抗洪救灾的危急时刻,木垒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王振华、朱拉克、刘子博和协警努尔宝力·塔帕尼心系群众,挺身而出,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全力保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与洪灾的搏斗中,王振华、朱拉克、努尔宝力·塔帕尼3位同志壮烈牺牲。他们用自己的英雄壮举,彰显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州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刘子博同志自治州“人民卫士”荣誉称号,追授王振华、朱拉克、努尔宝力·塔帕尼三位同志自治州“人民卫士”荣誉称号。
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政治本色,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优良作风,不怕牺牲、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同心同德、奋发图强、开拓创新,为加快实现自治州“三个率先”和“五个昌吉”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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