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 浏览次数:

《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风暴雨暴雪天气灾害防御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昌吉回族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昌吉州实际,对2018年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昌吉回族自治州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作了修改(以下简称《预案》)。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昌吉州行政区域内的暴雨、大风、冰雹、暴雪、沙尘暴、高温、气象干旱、霜冻、寒潮、大雾等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三、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等8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地州级应急指挥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制度。

(三)监测预警。强化综合监测、预报预测和信息共享,调整优化了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完善了预警信息发布途径。

(四)应急处置。明确了分灾种应急响应工作职责,细化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响应措施,对信息公布提出明确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后气象部门要及时开展“叫应”服务。

(五)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处置、调查评估、征用补偿、总结等有关要求。

(六)应急保障。完善了人力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交通保障、通信电力保障等保障措施。

(八)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制定、演练、评估与修订标准与责任等有关内容。

(九)附则。调整了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修改了部分气象灾害名词术语。

四、主要特点

(一)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预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深刻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战略定位,围绕落实“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战略任务和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气象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健全了联动叫应机制。《预案》明确提出,气象局及时研判灾害性天气形势,分析可能引发的灾害并及时面向政府领导及重点部门开展“叫应”服务,确保预警信息点对点即时到人、防范措施灾前到位。

(三)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不同灾害的特点,明确了地州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强化了政府统一指挥职责,细化了相关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分工,增强了《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进一步明确了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五停”。明确了不同预警类型(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冰雹、霜冻、大雾、干旱、雷电)和不同预警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下“五停”(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停运)涉及的防范措施、作业活动等,操作性强、责任明确,实现预警与响应的闭环管控。


政策解读主体:

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

政策解读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寇伟清(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朱炳璋(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干部)

联系电话:0994-816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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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23 11:13:14 来源: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风暴雨暴雪天气灾害防御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昌吉回族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昌吉州实际,对2018年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昌吉回族自治州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作了修改(以下简称《预案》)。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昌吉州行政区域内的暴雨、大风、冰雹、暴雪、沙尘暴、高温、气象干旱、霜冻、寒潮、大雾等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三、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等8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地州级应急指挥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制度。

(三)监测预警。强化综合监测、预报预测和信息共享,调整优化了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完善了预警信息发布途径。

(四)应急处置。明确了分灾种应急响应工作职责,细化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响应措施,对信息公布提出明确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后气象部门要及时开展“叫应”服务。

(五)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处置、调查评估、征用补偿、总结等有关要求。

(六)应急保障。完善了人力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交通保障、通信电力保障等保障措施。

(八)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制定、演练、评估与修订标准与责任等有关内容。

(九)附则。调整了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修改了部分气象灾害名词术语。

四、主要特点

(一)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预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深刻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战略定位,围绕落实“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战略任务和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气象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健全了联动叫应机制。《预案》明确提出,气象局及时研判灾害性天气形势,分析可能引发的灾害并及时面向政府领导及重点部门开展“叫应”服务,确保预警信息点对点即时到人、防范措施灾前到位。

(三)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不同灾害的特点,明确了地州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强化了政府统一指挥职责,细化了相关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分工,增强了《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进一步明确了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五停”。明确了不同预警类型(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冰雹、霜冻、大雾、干旱、雷电)和不同预警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下“五停”(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停运)涉及的防范措施、作业活动等,操作性强、责任明确,实现预警与响应的闭环管控。


政策解读主体:

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

政策解读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寇伟清(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朱炳璋(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干部)

联系电话:0994-816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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