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苏小艳、马维珍、张建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安装充电桩完善安全配套设施的提案》(社会建设类13号)收悉。您的建议紧扣民生需求,对推动绿色出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昌吉州现有住宅小区822个,其中有物业公司的674个,未移交国网公司的小区138个,已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小区567个,电动电瓶车充电设施的650个;公共停车设施,全州共有停车位82322个(其中:公共停车场停车位24696个,城市配建停车场车位39663个,路内停车位17963个)
目前昌吉州登记在册的新能源车共11768辆(昌吉市6596辆、奇台县1172辆、五家渠市889辆、吉木萨尔县745辆、玛纳斯县691辆、阜康市659辆、呼图壁县582辆、木垒县238辆、准东经济开发区196辆),充电需求急剧增长。(数据来源:12345便民服务热线11月底呈报郑敏州长数据)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昌吉州积极响应国家及自治区政策,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截至2024年12月,昌吉州累计安装充电站123个,充电桩1555台,居民小区累计已安装1138台;公共停车场累计已安装充电桩417台。
二、工作推进总体安排
为高效落实提案建议,我单位成立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应急管理局、国网昌吉供电公司等部门参与的“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配套专项工作组”,明确“方案、责任落实。业务负责人已于3月13日与您们电话、微信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安全托底”原则,确保按时完成重点任务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拟编制《昌吉州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十五五规划》,强化对充电设施的布局规划,依据电动汽车的使用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科学规划充电桩的数量与分布。公共区域应继续建设快充与慢充相结合的充电基础设施,以确保至少25%的私人车辆能够得到充电服务。在充电桩功率配置方面,经过深入调研,私家车辆主要依赖于7千瓦的公共充电桩进行充电,这能够满足60%私家车辆在公共场所的充电需求。
(二)出台《昌吉州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昌吉州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25年4月27日下发各县市执行。文件明确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州直各部门和县市、乡镇、社区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并下发了充电桩报装、安装流程和技术规范。
(三)开展充电设施先行试点工作。在县市级大型住宅区和公共停车场率先实施充电设施建设的先行试点工作,推广“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项目试点。计划在昌吉市做试点:具体步骤是:先地上,后地下,先公共停车场和单位产权院内后商业前庭和商业停车场;小区地上充电站试点:昌吉市华尔兹的立体车库内的地面车位可建充电站;小区地下充电桩试点:昌吉市晨光绿景西苑小区、江南小镇西苑小区地面安装充电桩居民小区试点;路侧路灯充电试点:昌吉市计划在全市10条主要路段建设路侧停车位,在车辆集中的商业区试点建设179个停车位,可将此作为路灯路侧充电试点,配套建设路侧充电桩。公共停车场试点地点:待定。针对目前充电站建设布局不均衡、充电设施用地资源极为紧缺等难题,创新实施“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模式的商业探索,为全州住建领域的充电站和充电桩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建设昌吉州电动汽车智能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平台,为电动车辆提供了一个综合性的充电解决方案。该平台通过融合多样化的技术和资源,致力于为车主提供高效便捷的充电服务。平台支持多种充电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快速充电和直流充电,以满足不同车辆类型及用户充电需求的多样性。同时,平台依据车主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充电计划,并通过预约充电服务,允许车主在最适宜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充电,有效缓解了充电站的拥堵状况和等待时间。此外,该平台还实现了充电桩实时状态监控及故障报警系统,确保充电设备问题能够被及时发现并解决,从而保障了充电效率和安全性。
(五)完善昌吉州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统建统服”配套服务体系。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企业,并通过新疆电动汽车协会逐步统一电动汽车经销商在销售电动汽车的配套服务中取消赠送简易充电桩及安装服务,由特许经营权第三方企业统一提供3C认证检定达标的充电桩和标准化的安装服务,提高居民区私人安装充电桩的标准门槛,以便于“统建统服”政策的落地建设和运营,同时,逐步回收私人充电设施的充电桩,确保特许经营权的顺利转移至第三方企业,从而消除未来充电设施运营和维护的潜在隐患。
(六)做好电动汽车充电桩投保保险工作。为全州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保,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将充电设施的安全隐患纳入安全责任保险范畴,以确保在充电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为居民提供一份经济保障。
(七)探索充电桩套餐运营管理工作。推行充电桩年度套餐制度,确保每辆汽车可依据1000元至1500元的套餐价格,享受不限次数的充电服务,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充电需求解决方案。
(八)做好充电桩工作宣传引导工作。做好居民充电桩建设运营宣传、引导,提升使用体验宣传教育:通过官博、电视、微信等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电动汽车和充电桩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电动汽车和充电桩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使用指导: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充电桩使用指南和注意事项,引导用户正确使用充电桩进行充电操作。
三、做好充电桩安装任务分解工作,抓好落实
根据《自治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4]22号文件下发的任务单,各县市充电桩2025年合计任务:充电桩637台、充电枪 1024个,充换电站 20座。2026 年合计任务:充电桩 696 台 充电枪1092个、充换电站20座。其中:阜康市2025 年建设 充电桩100台、2026年建设充电桩110台。玛纳斯县2025年建设充电桩100台、2026年建设充电桩106台。呼图壁县 2024 年建设充电桩90 台、2025年建设充电桩117 台、2026年建设充电桩120台。昌吉市2025年建设充电桩140台、2026年建设充电桩150台。吉木萨尔县2025年建设充电桩45台、2026年建设充电桩45台。奇台县2025年建设充电桩 65台、2026年建设75台充电桩。木垒县2025年建设充电桩40台,2026 年建设充电桩40台。
四、长效保障机制
(一)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县市年度考核。
(二)实时召开联席会议,动态优化政策,进展情况定期向代表、委员报告。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欢迎您随时监督指导。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梁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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